男子因讨债未果公然放火被判刑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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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因讨债未果公然放火被判刑
2009年01月08日 14:44 来源:大河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乡一男子携带汽油去讨债,讨债未果,情急之下,竟公然放火,结果却因危害公共安全而受到刑罚。1月7日,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郭祥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法官提醒:讨债也要合法,采取非法手段将得不偿失。

  郭祥云是新乡市一装修队负责人。2007年7月郭祥云的装修队对周某的房屋进行装修,约定装修款15000元,装修完付款。2007年10月房屋装修完毕后,郭祥云找周某讨要装修工程款时,周某借口说装修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拒不付款。此后虽然郭祥云多次催要,周某仍拒不支付。于是,郭祥云就想到用汽油放火的方式恐吓周某,迫使周支付欠款。2008年8月5日16时许,郭祥云携带事先准备好的瓶装2.5升汽油来到周某工作的办公室,再次讨要欠款遭到拒绝。郭祥云怒不可遏,随即向周某的办公室地面泼洒汽油并点燃,造成该办公室的办公用品被烧毁,后工作人员及时将火扑灭。经鉴定被烧物品价值708.9元。案发后郭祥云自愿赔偿被害人周某经济损失1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祥云为讨要欠款而携带汽油在正在办公的大楼内放火,其行为已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构成放火罪。鉴于被告人郭祥云认罪态度较好,并赔偿了相关的经济损失,犯罪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对方存在一定过错,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遂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景永利 俊姣)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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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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