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赌徒输掉别人的房子被判12年半 罚2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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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一赌徒输掉别人的房子被判12年半 罚2万
2009年01月08日 18: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杭州1月8日电(记者 龚读法 见习记者 王磊)日前,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童某是杭州某房产公司职员,平日里嗜赌成性,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去豪赌几把,在赌场上出手“大方”是出了名的,经常一输就是几间房子,而且输掉的竟然还是别人的房子。最终被告上法庭,童某被萧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罚金2万元。犯罪所得75.3万元,予以追回。

  童某,现年32岁。2006年,童某在杭州一家房产公司就职,在其就职期间,萧山区一家装潢公司收到了其他单位用来抵债的一套房子。装潢公司打算将房子卖了变现,于是找到了这套房屋的“原主人”,即童某就职的房产公司,想委托他们联系销售客户。据童某交代,当时公司将这一差事交给自己负责,后来这套房子被一名姓俞的男子看好,最后童某跟俞先生谈妥,以75.3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俞先生。此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俞先生分8次将购房款付给童某。可令俞先生没想到的是,童某竟将这些钱全部装入了自己口袋。拿到钱的童某,立即从房产公司辞了职。

  俞先生人财两空,曾先后两次将童某告上法庭,但都因证据不足而败诉,俞先生随后又到萧山公安报了案。最终,在公安局里,童某据实交代了自己所犯的罪行,并交代这些钱全部被自己赌博挥霍一空,连别人的房子都被自己输掉了。最终,法院认定童某合同诈骗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罚金2万元。犯罪所得75.3万元,予以追回。(完)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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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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