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组民警披露办案细节
“只差500米就抓住他了”
“2·1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发生后,到底是警方先锁定了嫌疑人王双娃,还是在警方没有锁定王双娃时,他便已经投案?昨天,记者接触到市公安局刑侦局负责侦办此案的民警,他们向本报披露,15日当王双娃自首那一刻,已经掌握大量证据前去抓捕王双娃的警车,距离他家已经很近了。办案组民警说:“只差500米就抓住他了。”
13日 警方锁定肇事车逃逸路线
“2·10”案发生后,警方在截留走访中获知,从泾阳县水泥厂往户县水泥厂,每天凌晨有大量类似肇事车特征的自卸大货车从108国道途经义井村绕行送水泥熟料。以此为突破点,13日起,市公安局刑侦局警方开始在泾阳、户县两地和108国道一线对往水泥厂运送水泥熟料的货车展开拉网式排查走访。
15日上午 排查车辆“排”出王双娃
刑侦局一处干警在千王水泥厂进行排查时,一条记录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一辆陕AC3299的车10日没有按时到千王水泥厂送货,迟到了1个多小时。
千王水泥厂的一位工作人员还向警方提起,10日那天,他看到来送货的这辆东风大地牌货车曾换过轮胎。这位工作人员说,当时那车右侧前轮已经跑得只剩下轮骨了。查阅记录后,车主的名字叫王振飞(王双娃)。“这车可能就是破案的线索。”干警们一致认定了这一点。
15日下午 离嫌疑人家只剩500米
很快,警方发现王双娃已经逃跑。而与此同时,从水泥厂也了解到,与王双娃同样在泾阳和户县之间往返送货的还有一名车主杨某,他常帮王双娃在内的几个车主介绍生意。
根据这些信息,警方立即定出了兵分三路的方案:一路到泾阳冀东水泥厂尽快掌握王双娃的活动规律,另一路找他的“经纪人”杨某联系,还有一路直扑王双娃家。
15日下午,干警们直扑王双娃家。大约5点半,抓捕民警突然接到电话:“王双娃已经在泾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了!”此时,只剩下不到500米就能赶到王双娃的家里
原来,杨某在接受警方调查后,并未听从警方的叮嘱,而是径直给王双娃的姐夫打去电话:“双娃在西安肇事了,西安的警方要来抓了,赶快投案吧。”当日下午5点半,王双娃出现在泾阳公安局:投案自首。 17日,杨某因涉嫌包庇现已被警方依法刑拘。(记者 陈静 实习生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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