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商户拒缴过高处理费频遭垃圾堵门(4)——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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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南阳商户拒缴过高处理费频遭垃圾堵门(4)
2009年06月08日 05:5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征收计划为何加码

  按照南阳市的环卫机制改革方案,市环卫处的工作人员分流到三个区政府设立的环卫站,隶属各区城建局,原本由市财政负担的环卫人员的工资、设备的更新等成本支出,由三个区财政承担。

  在费用征收使用方面,该市也规定:“(三区)收缴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缴市财政部分,按照下达的年度征收计划,市财政从对三区的补助基数中抵顶,年终由市财政部门在对区级年度财力决算时结清,超收全留。”

  在征收计划的安排上,南阳市每年由市环卫处和市财政局等部门核定下达征收计划任务。为了让市民有缓冲期,环卫处基本都是以计划任务的60%左右制订全年的任务,如2007年征收计划是450万元,2008年和2009年征收计划是都650万元。

  但是,记者调查发现,当区政府把征收任务分解给街道办事处时,征收计划就开始加码了,甚至远远超过市政府的全额征收计划。

  以2008年为例,南阳市向三个区下达的总征收任务为650万元,其中,宛城区的任务为231.4万元。但是,宛城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宛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试行)》文件中,向各个办事处分解的2008年度征收任务则是581.0172万元,比市里的征收计划高出350万元。

  同样,2008年,南阳市向卧龙区分解的任务是346.46万元。即使按照全市全额征收额为1800万元计算,卧龙区全额征收额也只有959.45万元。但是,记者在《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意见》中看到,该区2009年按应收金额的65%下达目标任务,对六个街道办事处共下达890万元目标任务。照此推算,该区核定的全额征收额是1369.23万元,比市里为该区核定的金额足足多出了409.78万元!而按照该市的规定,“多收全留”,这些多收的费用,都将全部返还给区里使用。

  据南阳市环卫处提供的数据,2008年该市计划征收650万元,实收达到了785万元。而当年,卧龙区还没有把任务往办事处分解。

  一年的拖延与一天的纠正

  值得注意的是,垃圾堵门事件一年前就曾经在南阳发生,新闻媒体也多次予以报道。但是,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当地政府却一直没有对此采取有效的措施。

  记者了解到,就在去年堵门事件发生后,3家被堵门的酒店和南阳市旅游饭店业协会及南阳市酒店业商会也都向媒体投诉,反映收费标准过高和收费主体混乱的等问题。当时,河南多家媒体也都对此进行了报道。

  记者调查后还发现,此后南阳市委机关报《南阳日报》也曾以《垃圾处理费收缴遭遇尴尬》为题,在该报4版头条位置报道了该市垃圾处理费收缴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收费标准过高和收费主体矛盾问题。

  今年5月中旬,垃圾堵门事件开始在南阳频繁发生。5月30日,南阳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的有关工作。市长穆为民在讲话中专门要求:“要加强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把依法行政体现在为民上,把文明执法体现在服务上。”但是,就在当天,南阳市商户被垃圾疯狂堵门的事件却正在大街小巷发生。

  记者在南阳采访期间,包括《河南日报》在内的多家河南媒体,对南阳垃圾堵门事件进行了报道。

  据有关人士称,这些报道立即得到了河南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的关注。6月4日下午,南阳市立即召开了会议,宣布决定对该市城区部分征收标准做出修订调整。

  调整后的标准如下:“1.餐饮业按经营面积征收,每月每平方米1.5元。2.宾馆、旅店行业按床位征收,星级宾馆每月每床为5元,其他宾馆每月每床位3元。3.桑拿、洗浴、美容美发、歌舞厅、网吧、茶吧、酒吧等休闲、娱乐服务场所按经营面积征收,每月每平方米1.5元。4.沿街门店(含超市)按经营面积征收,每月每平方米0.5元。5.火车站候车室按面积征收,每月每平方米1元。6.大中专院校学生、出租车免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在此次会议上,该市政府还提出,要严格执法主体,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人员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文明征收的素质,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坚决杜绝“垃圾堵门”等野蛮执法、粗暴执法行为。并决定安排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局联合组成调查组,对前阶段“垃圾堵门”等野蛮执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该市市长穆为民还说,南阳市政府也要制定社会公共危机预案,建立政府行政问责制度,严格责任追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迫切需要制定《行政收费法》和《行政强制法》

  这个消息发布之后,众多群众拍手称快。一位网友在网上发帖说:“发生了一年多的事件,市政府一直听之任之、不管不问;省领导一批示,当天就立即宣布调整,真是耐人寻味!看来这事情并不是难办,而是看市政府想不想办。”

  而一些商户则提出了他们的质疑。

  一位商户说:“政府如此迅速地作出调价决定,有无科学的测算依据?是早已酝酿但迟迟不愿主动执行的计划,还是一时心急而慌忙作出的应急之策?还有,对于前期按照旧标准征收的费用,政府将如何处理?”

  在采访时,南阳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曾告诉记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调低价格,无需经过听证,只需政府确认即可。

  但是,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告诉记者,《价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此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一直以来都在《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中,河南省4月30日发布的《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中也明确要求:“列入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在制定和调整价格时,要按目录规定的听证权限分别由省、市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听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属省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的听证权限内,按照这个通知,对其税费标准的调整,“省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听证,并将听证方案和听证结果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因此,南阳市此次虽然迅速作出了调整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决定,但是,却是在用一种错误的方式来纠正自己错误的行为。”姜明安说,“这个价格的调整直接关系到众多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通过严格的听证程序,才能使价格更公开、透明、符合实际。南阳市垃圾处理费当初制定得偏高,应该说与听证程序中缺乏对有关代表意见的关注有一定关系;如今政府认识到应该对此价格进行调整,即应该严格依照规定履行听证程序,使价格调整真正合理和反映民意。”

  姜明安还进一步指出,南阳市此次以垃圾堵门征收垃圾处理费的事件再一次说明,我国目前迫切需要制定《行政收费法》和《行政强制法》,迫切需要通过法律严格规范行政收费及其强制执行的设定主体、设定程序和收费实施机关,执行人员的资格和执行程序,以防止此种乱收费、滥收费、野蛮收费现象的一再发生,从而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基本合法权益。 (本报郑州6月7日电 记者 韩俊杰 通讯员 王晓凡)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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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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