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经理称,物业公司是服务公司,不是“安保公司”。他们按照物管合同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如果连居民家里失窃都要他们担责,那么,“没几个公司愿意接物管业务”。
物业公司设立保安部,对进出小区的人员进行盘问,对小区的楼房进行巡视,对小区车辆行走、停放进行指挥管理,对小区出现的应急事件进行临时处理等等,这些都是物业管理公司的本职工作。但并不是说有了保安,就万无一失了。
岳经理指着自己办公桌上新颁布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称,他也正在学习。
岳经理称,他们正与业委会协商,在即将更改的物管合同当中,拟订需要写进的安保措施,“这其实也是分清责任的问题,如果物管把安保措施做到位了,业主再遭偷,我认为物管就不应该再承担什么责任了。”
教你修改物管合同
如果在聘请了物管公司的前提下,小区仍发生被盗或被抢事件,物管公司是否应赔偿?赔偿多少?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贺天强称,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将引入“赔偿责任”,其中最重要的是保安责任,例如业主家中被偷,或在小区内被盲流殴打,物管要按事先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赔偿业主损失。目前,物管服务合同大多是格式合同,对于业主被盗被抢的赔偿责任,格式合同里面没有明确比例,大部分物业公司与业主也没有这样的合同约定。即便没有合同约定,如果业主有证据证明,案发前有外来人员随意进入、保安脱岗、监控不力等情况,物业公司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约定赔偿责任
10月1日新物管条例实施之后,我市的业主可与物管修改物管服务合同,在合同里予以明确责任,并约定根据小区的具体情况,约定赔偿责任。如:要求物管定点、定线、定时巡逻;要求物管颁发业主证,在业主证上张贴业主照片,业主持证出入小区,物管做好对外来人员的登记等。
注意
特殊保护要求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对人身、财产安全有特殊保护要求的,由业主与物管另行约定。
新物管条例实施后,物管合同还没到期的,业主或业委会也可以要求物管公司重新签订合同,约定安保条款。
注意
若没有业委会
目前有很多小区没有业委会,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直接要求与物管签订合同、约定责任。一旦失窃,便可要求物管按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