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8日,山西襄汾发生铁矿尾矿库溃坝事故,泥石流冲垮和掩埋了尾矿库下方的办公楼、部分民居和一个集贸市场,造成254人遇难。
该尾矿库原属一家国有矿山企业,两年前变为民营企业后,本应按标准修建新的尾矿库,但为了节省成本仍然使用废弃尾矿库,违规渗漏排水,使尾矿库经常处于水饱和状态,事故发生前,又违规向库内注水达7000多立方米,这都是最终导致溃坝的原因。
尤其令人痛心的是,当地民众早已发现明显的事故隐患,并向矿方和当地政府反映,但没有引起任何重视。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甚至公然谎称降雨造成泥石流,试图以天灾推卸责任,而且对前来采访的记者严格管制。
虽然渎职的8名政府工作人员因这起事故受到了问责,但那一条条逝去的生命已无法挽回。仅靠惩戒和惨痛的代价真的能杜绝这样的人祸吗? 如果自下而上的监督引不起重视,自上而下的监督也失之乏力,悲剧就无法避免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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