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9日,新华社全文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允许土地承包权流转,给九亿农民吃了定心丸。
当前,随着大量农民工进城,农村不少土地闲置、荒芜,形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同时,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加快,农村土地经营规模小、成本高、效益低、抗风险能力差、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逐渐显现。因此,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是提高农业规模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现实途径,也是适应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投资高效生态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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