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PE第一案”开审:揭密中国的“庞氏骗局”(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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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PE第一案”开审:揭密中国的“庞氏骗局”(2)

2010年06月29日 10:48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PE”这个名头为什么能够屡屡为骗局所利用?

  据业内人士介绍,时至今日,国内PE市场虽然发展迅猛,但关于PE的概念仍然没有一个官方定义。据民间社团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的定义,PE(Privite Equity)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它是以“有限合伙”为特征,由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简称LP)投入资金,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er,简称GP)负责运营管理,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

  而目前,“在国内从事PE只需要在工商局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就能做相关业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据介绍,自2008年8月起,国家发改委对PE的管理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但因为用于规范PE行业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仍是草案而未出台,所以目前只有一些大型、专业PE机构需要到发改委备案,而一般PE机构和个人直接投资并不需要。

  “这当中的区别是,在发改委备案之后一是能获得社保基金的投资,二是可以得到税收方面的优惠,而不备案的PE则不行。”该人士称。

  高风险的“草根PE”

  据陈伟介绍,目前在国内的PE市场中有3类“人群”:专业PE机构、一般PE机构和个人直接投资。专业PE机构的组织结构是公司制和合伙制,他们的投资方式是股权投资,一般的资金来源是社保基金、国开行、知名公司企业和合格的个人投资者。这类公司是通过专门的项目经理跟踪、合伙人的人际关系、过往合作方推荐等来发现项目,他们的决策流程一般是“尽职调查-立项-风控-投资-管理-退出”。

  一般PE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专业的相同,投资方式是以股权或债券投资,资金一般来自企业自有闲置资金和个人投资者,他们是通过企业熟识的关联方来发现项目。这类机构缺乏完整的决策流程,比较灵活。

  个人直接投资没有组织结构,投资方式也是股权或债券,资金一般是通过个人集资的方式获得,他们要发现项目大部分是通过私人关系的介绍,很少有风险的控制意识,成本也较为低廉。

  “‘草根PE’一般指得是第三类。”陈伟说。

  在陈伟看来,中国PE业鱼龙混杂现状的原因一是因为《管理办法》迟迟不出台;二是随着创业板的推出,大多数投资者看到了创业板动辄上百倍的市盈率,令PE投资的入场价水涨船高,目前PE投资的平均价格已经被推至17倍市盈率以上。即便如此,以目前的创业板估值作为参考,如果所投企业上市,仍可获得超过300%的投资回报率。

  陈伟坦言,从2006年底出现第一只大型人民币基金渤海产业基金,到北京、上海、天津的私募股权中心之争,再到2008年经济刺激政策下宽松的货币政策带动的地方政府有导向的产业投资政策,直到2009年10月23日创业板的开启,“就像2006、2007年牛市激起了全民炒股的激情一样,上面这些催化剂燃起了全民PE的热潮。”

  诺亚财富管理中心研究员宋军表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在中国大陆市场活跃的PE有568只,总募集资金额3095亿美元。其中,外资基金占324只。

  “而所谓的草根PE更是无法统计。”陈伟坦言,多数是有项目的时候就干,没项目的时候就解散。由于很多草根PE基本上没有风险控制,所以很容易出现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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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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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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