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PE第一案”开审:揭密中国的“庞氏骗局”(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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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PE第一案”开审:揭密中国的“庞氏骗局”(3)

2010年06月29日 10:48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全民PE”的红线

  在探讨黄浩个人行为的种种不当之余,人们不禁要进行更深层次的反思:搞PE的人为什么非得去触碰那“200人”的“红线”?

  根据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即为公众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应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属于非法发行股票。

  北京律师协会理事、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光超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这不得不从私募股权基金的资金募集渠道说起。中国拥有庞大的资金储备,但用于PE投资的只有一小部分,目前能够直接投资于PE的机构投资者基本只有全国社保基金、保险公司以及信托公司,券商、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投资于PE的政策仍然相对保守。而作为资金实力最为雄厚、投资政策最为宽松的社保基金,也只能投资于在发改委备案的私募股权基金,这意味着大部分PE是拿不到社保基金的钱的。”

  “从这个角度上讲,中国PE的LP中,机构投资者种类单一,且数量有限,投资规模受限。”刘光超表示,机构投资者找不到,PE只能转而寻求从富有的个人投资者那里募集资金。而个人投资者较之机构投资者更为零散,资金实力也有限,为了吸收到更多资金,PE便会寻找大量的个人投资者投资,这样一来,“200人”这一“红线”就很容易被触碰。

  刘光超认为,这是一个悖论,中国PE在政策束缚与利润追逐的夹缝中生存,希望在红线的边缘获取最大经济效益,而这无疑是危险的。“人们在检讨黄浩案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的同时,也希望政策在PE募集方面的限制得以适当放开。”

  内行告诉外行

  你能做PE么?

  〉〉

  从事PE和在投行工作一样,几乎没有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很多情况下工作不分白天黑夜。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每周工作90个小时,甚至100个小时以上的打算就不要进入这个行业,要知道这很容易导致腰肌劳损、腰椎间盘突出、近视和女性内分泌失调。另外,PE人一天可能飞3个城市,不是在跟人谈判,就是在去跟人谈判的飞机上。等你坐一个月飞机、住一个月宾馆(写报告)之后,你会知道什么叫“非常痛苦”。

  综上所述,PE从业者的基本素质是:

  1、要有个好身体,能经受长时间的体力劳动(比如坐飞机,赶飞机) 。

  2、能面谈了100个不靠谱的项目之后,仍然面不改色接着面谈第101个 。

  3、必须是分析师+投资家+半个律师+半个注册会计师+半个谈判专家+半个CEO,也就是说,你一个人要干四个人的活。 ( 刘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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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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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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