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留包袱
后来者应担当责任
*ST夏新重组似乎已成定局,新进大股东象屿集团如今要揽下历史包袱,有可能在夏新复牌之后,面临中小股民对此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误导提出补偿的诉讼。
2009年11月17日,由于对商业承兑汇票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未如实披露销售退回、未足额计提返利价保的违法事实,*ST夏新被中国证监会予以处罚。
证监会做出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苏振明等三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同程度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有多数股民认为,虽然事隔半年,但是当时*ST夏新的违规信息铺路已经构成误导,原大股东撤走,新的股东进来就要担当这个责任,给予补偿。
“由于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信息,投资者可以提出诉讼,有权提出赔偿要求。如今新进大股东面临诉讼,据我了解已经有很多股民在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厦门当地一位律师告诉记者。
曾招文律师指出:“如果提起诉讼,新进大股东必须为此付出代价,对于大股东而言还是有损失的。但是因为在重组阶段,目前还未正式提起诉讼。”
业内知情人士表示,厦门象屿集团的进入也是政府主导下的,象屿集团以重组方式入主花费很大的代价,目前来看是保住*ST夏新比较好的方案。
“作为投资者应该意识到投资有风险,停牌期间通过私下转让值得关注,股民应该对自己的投资风险负责,从重组内容来看,没有对股民的权利有直接限制。”曾招文告诉记者。 (记者 贾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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