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佛山照明还核查出在3月20日公告拟购买从事锂电池业务的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之前,作为佛山照明的经销商,霍广及其直系亲属账户在3月8日~15日期间累计买入17.43万股,公告披露之后,在4月12~16日期间累计卖出12.33万股。对此,霍广本人表示,“凭自己的判断和关注行业曲线和市场波动而进行买卖,根本不涉及到内幕交易,也没有任何人传递给我内部消息让我买卖股票。”不过,佛山照明向营业部核实,霍广本人的股票账户一直由代理人操作,其本人也并不懂得买卖股票。也就是说,霍广就二个问题的回复均与佛山照明的核查相左。
然而,佛山照明却表示,在与霍广的谈话中了解到,其并不了解什么叫敏感期,因此以上交易是否属内幕交易,公司也无法确认。
无法核查外籍人员资料
公司称接待人员没问题
除此之外,在前次未能提交相关资料人员的进一步核查中,台湾必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其董事长、总经理及其直系亲属无买卖佛山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欧司朗方面及直系亲属虽然就未进行内幕交易、未泄露内幕信息做出承诺,但拒绝提供直系亲属资料。
佛山照明表示,公司在接待投资者来访时,谈话内容都是围绕公司的已经公告内容和2009年9月提出的锂能源完整产业链构想,接待人员主要介绍了公司进军新能源领域的宏观思路和公司最近的生产经营情况,没有泄漏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经接待人员承诺和公司询证,接待人员没有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况。
至于两次核查出现的不同结果,公司称,第一次未能核查出相关人员敏感期交易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核查缺少工作经验,不懂得核查的方法和程序;另一方面是公司停牌以来,每天投资者的电话不断,严重影响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秩序,公司也急于完成核查工作以争取早日复牌交易,单纯以董事会秘书名义发出咨询函,要求相关知情人回答并作出承诺,就根据回复的结果得出核查结论。
律师称已涉嫌内幕交易罪
佛山照明复牌当时涨停
而就知情人敏感期交易的问题,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律师告诉记者,根据证券市场对内幕交易的定义,只要是在敏感期参与了所知内幕信息股票的交易,就可以认定其触发了内幕交易罪。方清、霍广及其直系亲属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敏感期内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无疑已经构成涉嫌内幕交易。
不过,有律师也认为,是否触及内幕交易罪,还要证监会来进一步认定。
此外,9月16日当天,虽然正面负面消息交织在一起,但停牌三周多的佛山照明开盘3分钟即被封上涨停,期间虽然被多次打开,但在收盘前还是封上涨停,收于每股20.09元。
9月17日,佛山照明股价跌停,收于18.08元/股,跌幅为10%。( 王 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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