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大股东疑用公司资金炒股
在上市公司不绝于耳的利益输送疑案面前,股市新丁也有样学样。10月18日刚刚过会的金字火腿与其大股东之间错综复杂的财务关系,就已经受到业内人士的质疑。2007年,金字火腿向大股东提供资金1.18亿元,而公司当年的净资产仅为6855.53万元,占资达到了公司净资产的172%;同时,公司当年的短期借款达到7594万元,在这种情况下,金字火腿暂且自顾不暇了,其“存有部分闲置资金”的借款理由显然不充分。更令人怀疑的是,这笔款项中的部分金额还是借给了3个自然人,其中金字火腿实际控制人施延军的妻子宋衍借款300万元,施延军之兄施雄彪借款100万元,施延军的岳父宋樟宝借款1915.83万元,而金字火腿并未作出任何解释,更没有披露关联人的借款用途等详细信息。而在同年的信达地产中报中,施延军及其家族成员赫然出现在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中。
由于上述借款,证监会还未对此事进行调查,因此金字火腿大股东是否存在占用拟上市主体的资金去炒股之事,只是分析人士的怀疑。但是,还未上市就已陷入利益输送疑云,相较于上述A股市场“老江湖”的行为更加让人忧心,也难怪有相关投行人士表示,“上市之前敢炒作别的上市公司,上市后炒作自己的公司岂不是更容易?”
记者手记:张裕A受到处罚了吗?
如果说数年前上市公司利益输送的方式还较为单一,那么现在已经完成了从上市到准退市的一条龙锤炼,期间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可以为大股东进行利益输送。公司还没上市,可以挪用点资金来炒炒股;上市之后可以通过注入关联交易、收购重组等等;而戴上“*ST”帽子后,还可以通过手中的股票,左手进右手出,2000万瞬间套得上亿……
上市公司的股东们为何如此明目张胆?原因有二。其一,诸如关联交易、重组等制度设立过于单薄,在这种制度面前,购入资产的评估、定价等阶段,基本上都是人为因素所左右,即使投资者看出了其中猫腻,也难以查证;其二,惩罚措施过轻。这些涉嫌利益输送的案例,大多是难以说清道明的,即使十中有一被证监会查出,最后也是轻飘飘罚款了事,根本无伤其根本。以最近的张裕A为例,对于公司与其大股东之间长达数年的,在关于商标使用权及品牌推广方面的利益输送,山东证监局仅仅是轻描淡写的一句“对张裕A下发采取责令改正措施”,上市公司受到了什么惩罚?大股东又受到了什么惩罚?我们现在暂时没有看到,或许,在此事渐平息之后再也不会看到。
泄密门、内幕交易、利益输送……当证券市场成为某些人攫取巨额财富的工具时,普通投资者在这个市场中注定将伤痕累累,而这些何时可以改变,谁也不知道。 徐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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