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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侵权官司未了 上市进程受阻(2)

2010年11月15日 17:47 来源:投资者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侵权、诉讼影响上市进程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网站并没有除体育、娱乐之外的采访权利,因此对浙江在线稿件的原创性会遭遇质疑。但浙江在线则认为,浙江在线并不是商业网站,不需要与其他商业网站一样购置内容,浙江在线有大量自采内容。

  法庭上,双方就新京报起诉的10篇文章进行了质证和辩论,浙江在线方面对原告方出示的证据的真实性基本没有异议,并承认是从新京报网上转载了上述文章,但浙江在线代理律师辩称从未转载过新京报纸媒的任何文章,因此不对新京报社构成侵权。

  新京报代理律师刘家辉认为,这一说法十分荒唐,新京报对这些报道拥有著作权,无论被告从哪里转载了这些报道,只要其转载行为未经许可,均构成对新京报著作权的侵犯。被告承认转载了新京报网的文章,就是承认侵犯了新京报的著作权。

  新京报社相关人士日对《投资者报》表示,在此次上诉中提出了两大疑问,一方面,原审法院拖延办案,未采纳新京报社提出的抽样比对方式进行侵权判定,以不作为方式驳回新京报社起诉不当。

  另一方面,新京报社基于著作权被侵犯的事实与浙江在线产生纠纷,双方主体单一,没有共同诉讼的前提条件,原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驳回起诉属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审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浙江在线认为,新京报社将7700余件独立存在的作品合并在一个案件中主张权利,违反了一案一诉的民事诉讼原则,且拒绝分案起诉,原审法院据此驳回其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同时指出,由于涉案7700余篇作品大部分与浙江在线无关,新京报社提出以抽样比对的方法确定侵权事实缺乏法律依据。“原审裁定并无不当,请求二审法院予以维持。”

  目前案件处于胶着状态,但新京报在社论中表示,“我们不会动摇我们的决心,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将依法维权进行到底。”

  而对浙江在线而言,官司还可能影响其上市进程。据《投资者报》了解,目前10家冲击上市的新闻网站中,有6家正在审批排队,浙江在线就是其中之一。

  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展江此前发出了“新闻网站上市请先检视一下诚信记录”的言论,明确指出,明显存在大规模的侵犯知识产权法行为、拒不承认违法事实的浙江在线名列10个准备上市的网站能否顺利上市,恐怕先要过“公信力”这一关。

  或许是这个原因将使浙江在线被迫选择与前述10家新闻网站不同的上市方案。11月11日,《投资者报》从浙江在线方面得到证实,和其他网站先进行试点改革,然后采取独立上市的情况不同的是,浙江在线会纳入浙报集团上市。

  一位浙江在线的内部人士告诉《投资者报》:“浙江省委宣传部最后还是决定,把浙江在线整体纳入浙报集团上市,目前集团正在进行资产整合。”

  而浙江集团上市有可能借壳,此前*ST白猫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0年10月22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傅建中先生致公司的公函。公函提示傅建中正在筹备公司与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并已达成初步意向。

  对于具体的上市情况是浙报集团内部人士表示很难预料。“如果上市,也是经营类资产上市”,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事业发展部主任童杰对于集团上市的事情异常谨慎,“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媒体类企业本身的情况就比较特殊,我们也不清楚具体的情况怎么样。”

  上述浙报集团人士也表示,截止目前,与*ST白猫还没有实际谈妥,只能说有这个意向,没有到达一个披露的层面。“我们也心里没底,谁都说不准。”

  展江认为,市场经济造就了非国有互联网门户网站的繁荣,也给一些具有“官方”和“国资”背景的网站提供了机遇。这本来是中国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的幸事。但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不容大规模的违法行为。“在这方面,占有体制优势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没有理由比商业网站做得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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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嘉】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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