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瑕疵 压倒闯关者
上会企业中,像东方嘉盛这样存在明显违规违法行为并披露的例子并不多见,而存在税务问题者却是比比皆是。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第十五条就明确规定:发行人须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然而,依法纳税这简单四个字却在创业板的上市道路上压倒了一批闯关者。例如去年底上会被否的奇想晨青、麦杰科技都同样存在纳税瑕疵。
其中,奇想晨青,其2006年纳税使用核定征收方式,不符合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且一直未予纠正。
麦杰科技2009年5月才补缴了2008年增值税309.25万元,或将存在被税务部门追加处罚的风险。
相比上述纳税瑕疵,今年5月份折戟创业板的天玑科技的欠税问题则较为严重。
首先是征税方式的硬伤。据天玑科技招股说明书,成立于2001年的天玑科技,自2003年起按照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到2008年,天玑科技向上海市青浦区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书面申请,将公司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变更为查账征收。
而此前长期使用的核定征收方式,依据《税收征管法》,这种方式主要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相应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其次是欠税风险:2009年度公司股份制改组时,未分配利润折股应缴纳的900万元个人所得税,然而实际控制人并未按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公司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应该补交700万元直到上会前仍未缴纳,因此构成重大欠税行为。
另外,公司2009年度所得税免税的依据,也并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属于违法减免所得税。但直到发审委表决的阶段,天玑科技还是没有去缴纳此部分的税金。(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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