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倍、133倍、138倍……随着新股发行市盈率的节节攀升,投资者不禁要问:如此高的发行市盈率到底对谁有利?
根据很多投资者的认识,新股高价发行上市公司将能获得更多的募集资金,承销机构能够获得更多的承销费,券商直投公司也能获得更多的收益。事实上,证监会发审委也能间接通过新股高价发行获得很多好处,只有蛋糕本身做大了,分蛋糕的人才能有更多的划分空间,如此发审委的身价也能逐渐提高。
但是,高市盈率、高价发行导致新股上市首日整体表现低迷也注定了企业上市后股价会大幅回落的命运。由于创业板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模较小,很容易受到市场风险的冲击,如遇到市场稍大一些的调整,其破发在所难免,最终受伤害的往往是盲目参与申购和上市首日爆炒的普通投资者。
本栏以为,太多的高价新股流入市场,必然会引起新股的更加不理性交易,私募基金、散户投资者抱着投机的心态进行炒作,于是稍有题材的新股上市后便出现急功近利的交易行为。当证监会看不下去的时候,便以打击股价操纵、打击内幕交易、限制投机等理由和手段来进行压制,并将罪责归于投资者。但从投资者的行为来看,他们的每一笔交易都是在交易规则限定的范围内进行,完全说投资者不理性并不客观。
所谓堵不如疏,如果投资者能够以合理的价格买到自己心仪的股票,便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去疯狂投机,投资者只有在难以通过理性投资获利的时候才会去铤而走险。恶炒新股,有时也是没办法的生存法则。
如果证监会把新股发行价格限制在合理区间运行,新股上市后虽有所上涨,但能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这时候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选择理性投资,而非刀口舔血。只有这样,才能让新股发行这个业务保持长期健康发展,给一级市场留些利润,让二级市场能拿到合理价格的股票,才是证监会真正应该为投资者做的事情。
目前的现实情况是,价格市场化,审批行政化的方法,只能让投资者承担更多的政策成本。若要市场化,干脆竞价发行外加备案制,谁想发股都行,只要你能发得出去。要么就恢复政策发行,政策审批、政策定价,这样至少投资者买到的新股不会太贵。(周科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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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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