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脚,深交所刚曝光成霖股份财务总监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替两大股东垫付减持公司股票应缴所得税款的事件,后脚,这位财务总监就经大股东提名直接被选举为监事会主席。
为何这样一笔数额高达近千万元的资金能够顺利流出上市公司?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乃至监事会又在扮演怎样的角色,是否履行了应尽的职责?以及财务总监刚被通报批评就出任监事会主席这一重要职位,是否合理?市场对于成霖股份在上市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也提出了一系列质疑。
证券办人士和董秘解释前后矛盾
资料显示,成霖股份的控股股东Globe Union Industrial (BVI) Corp.(下称“BVI”)、第二大股东庆津有限公司曾分别于今年1月至4月期间和去年12月至今年4月期间大幅减持成霖股份股票约800万股和283万股。
然而,深交所近日发布的公告却称,今年6月23日,在两大股东减持公司股票之后,上市公司替它们分别代扣代缴了两者因出售股票所需缴纳的所得税692.68万元、257.19万元。
对于上市公司的这一行为,深交所认为,公司财务总监黄坚在此过程中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给予其通报批评的处分。
12月1日,本报记者致电成霖股份询问此事的相关情况。公司证券办一位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事情的起因是因为上市公司的这两家股东是外资股东,在减持完股票之后,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必须交完所得税之后资金才能出境,因此大股东方面委托上市公司来代办此事。
然而,对于事情发生的过程,该人士透露的情况却与董秘之后的说法自相矛盾。
“对于证券账户交个税的问题,当时财务总监存在盲点,或者说应该具备的知识不够全。他认为可以先替股东交了税,然后再由证券公司将这部分款项打回公司。股东主观上并非是想占用。”该人士道。
“其实当时我们(证券部)也有提醒(不能这样做)。”上述人士遗憾地表示。
对此,随后,成霖股份董秘林志伟一力进行了否认:“(此事)我们其他部门事前一点都不知道,是事后才知道的。”
虽然有证券办人士承认事前知晓代缴税金,但董秘林志伟却否认,那么究竟是明知故犯还是另有隐情?
失误还是利益输送?
财务总监到底是无心之失还是明知故犯的疑点不仅这一点。
公开资料显示,黄坚自2007年10月26日开始就一直担任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另一方面,除了前述去年底到今年初的那次大规模减持,公开资料同样显示,早自2007年12月27日至2008年1月31日,第二大股东庆津有限公司就已经通过深交所挂牌出售过约246.5万股公司股票。
那么,2008年初那次股东套现的时候,公司财务单位及财务总监就误操作了?如果不是,那么这次所谓的认知盲点,又从何而来?
对于记者的这一追问,董秘林志伟先坦承大股东此前历次套现后的资金汇出境外都一直是由上市公司代为操作的。“我们第一次帮大股东将钱汇出去的时候,真的花了大概一年时间,从地方单位,到深圳的外汇局再到北京的外汇管理总局。”
但随后,他的解释又颇有点自相矛盾。先是提出当时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并非黄坚,后经记者确认资料之后,他表示:“我不知道情况,那真是时代久远的事情。”
他辩称,税务人员第一次去缴税的时候,深圳地方税务单位还是手工进行作业,必须现场去填报资料,“搞不好可能是因为亲自到税务局去办理,所以办正确了。”至于这一次,税务局改成了电脑作业,“大门都不必出,直接可以在办公室电脑上作业,反而就作业错误了。”
然而,在税收缴纳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并未发生任何改变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仅仅从手工作业换成电脑作业,就“可能”让上市公司财务部门和财务总监一下就“忘了”或“理解错误”相关规定了?
公开资料显示,成霖股份的控股股东BVI与第二大股东庆津有限公司皆有欧阳明及其家族实际控制。
对于此次财务总监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替两大股东垫付减持公司股票应缴所得税款的事件,林志伟一直替大股东喊“冤”,称“大股东是无辜的,他只是委托上市公司代办这件事情,但现在变成大股东幕后指使的感觉一样。”
而此事到底是否与两大股东有关,尚有待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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