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广西“脚镣逃犯”陈洪周抢劫、脱逃一案,在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涉案被告人陈洪周(左二)犯抢劫罪、脱逃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6年;协助其逃避警方追捕的妻子伍艳文(右一)因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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