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7日,“窦唯纵火案”在北京宣武法院开庭审理。在被告自辩环节,一直惜话如金始终用点头和同意来表达自己看法的窦唯,终于在法庭上开口为自己辩护,窦唯称自己不是故意的损害他人财物,点汽油烧车的行为完全因为凭空捏造的假新闻让自己失控。当庭,窦唯的自辩非常简单,窦唯平静的说道,“我不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确是因为一条凭空捏造的假新闻,导致了我失控的行为,我认为虚假的新闻报道祸国殃民。”
2006年5月音乐人窦唯因对报社的报道不满,到该报交涉未果,一怒之下将报社内的电视、电脑等摔砸在地,并将报社门前的一辆轿车点燃,结果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公诉。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