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发言人:已出台管理规定鼓励 支持陆资赴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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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台办发言人:已出台管理规定鼓励 支持陆资赴台
2009年01月21日 13: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一日电 (记者 刘舒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杨毅二十一日说,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台办共同出台了《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积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大陆企业赴台湾投资兴业”。

  国台办二十一日上午举办例行新闻发布会。

  在回答本社记者关于“大陆有关部门已开放陆资赴台投资”消息是否属实的问题时,杨毅表示,大陆方面早已开放大陆资金赴台投资。

  杨毅说,特别是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台办共同出台了《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积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大陆企业赴台湾投资兴业”。

  杨毅指出,大陆企业赴台投资是企业根据市场经济原则自主做出的决定。如果台湾方面能够撤销一些不必要的限制,做好权益保障工作,营造更好的投资环境,将有利于消除大陆企业的疑虑,增加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的信心,也有利于两岸经济实现共同发展,互利双赢。

  关于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本月十五日在台湾设立办事处一事,杨毅说,我们乐观其成,也乐见更多大陆企业到台湾去设立办事机构,推动两岸经济双向交流,推动两岸共同发展。(完)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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