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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产业”反思:当务之急把体育还给社会

2010年12月23日 14:14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代表团席卷广州亚运金牌,展示了体育竞技大国的实力。不料想,取得的金牌愈多,体育管理部门反遭到一些非议。资深体育记者杨明对“金牌战略”、“举国体制”提出质疑,瞬间引爆了人们对“金牌战略”的争论。

  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下,体育的重要目标之一是“为国争光”,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举一国之财力实现金牌收获。现在转向市场经济了,“金牌战略”并未改变,只是体育要承载的使命更多了。

  虽然有质疑,但大多数老百姓对金牌的热情仍然没有消退。同样值得正视的是,中国的体育产业经过20年的市场化尝试,规模还十分弱小。2008年,中国国内体育增加值仅占GDP的0.52%,而发达国家通常占到1%以上。比如美国,体育产业是第六大支柱产业,占GDP的2%以上,体育产业提供的就业机会甚至超过了农业、铁路、保险、电力等行业。

  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出台,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与期待。在这份指导意见里明确提出,“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消除和防止对体育市场资源的限制和垄断。”体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也以足协为例公开表示,要改变既办赛又管赛的局面。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各个领域的改革不断推进,相比之下,体育产业的市场化改革进展的程度如何呢?在“举国体制”这个金字招牌下,一方面,体育赛事、活动的申报都还要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总局下属的运动管理中心审批;另一方面,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自身设立公司,控制产业经营权。体育管理部门集管理机关、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和企业法人四种身份于一身,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管办不分,政事企混淆,在打造出竞技体育持续辉煌的同时,也越来越多被外界质疑为中国最大的“体育公司”。

  到底是体育的市场化,还是体育主管部门的市场化?这是一些人对体育产业市场化转型的紧紧追问。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事关中国体育产业的未来。

  金牌下的“大国企”

  体育管理部门把在“金牌战略”下摸索出的“举国体制”用在经营领域,把自己变成一个规模庞大的国企

  文/《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韩永

  2010年9月,福特宝公司总经理邵文忠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至今未归。有人注意到,他已经在这个位子上坐了17年。

  17年前,中国足球在经历了一次“莫名其妙”的失败后(世界杯小组赛0:1负于弱旅也门,丧失了小组出线的机会),主管部门下决心将它推向市场。于是,1993年11月,福特宝公司应运而生。

  福特宝公司的成立还有另外一个背景。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1993年5月,国家体委(1998年改为国家体育总局)颁布了《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提出“要逐步将有条件的事业单位推向市场”。《意见》要求拓宽体育的经费来源渠道。除了之前的国家拨款外,还包括社会赞助、社会集资、比赛收入,以及“投资和兴办经济实体”。

  从此,体育系统的公司化时代开启。

  体育公司元年

  在福特宝成立之前5个月的1993年6月,中国排球协会成立了一个名叫华力宝的公司,专门为排球的发展筹集资金。

  1993年,日本八佰伴集团组建了一支世界明星女子排球队,由郎平任主教练,要跟中国女排打一系列对抗赛。其在中国的训练和比赛,需要一个正规的公司来运作。而如果找一家中介公司,很可能不熟悉排球,于是华力宝公司应运而生。

  这是《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颁布后,国家体委下属单位成立的第一家公司。刚开始的时候,公司没有一分注资,本钱只是几个公章。

  从这一年开始,相继有一些运动协会成立自己的公司。据不完全统计,从1993年到2009年,除上述两家公司外,至少还成立了10多家公司。其中,有些是协会的全资子公司,有些是控股或参股公司。有的至今仍在运营,有的已经中途夭折了。

  成立公司的运动协会,大多是市场认可度较高的项目。那些离市场较远的运动协会,则成立了专门的部门来负责经营。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调查,这样的部门在协会里普遍存在,只是叫法不同,有的叫经营开发部,有的叫装备部、外联部,还有的叫科研部。

  中国田径协会开发部石春健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成立公司与不成立公司的区别,在于后者的市场开发还需要跟其他的公司合作,“挣到的钱还要跟他们分一块。”

  这些公司成立的时间,和该项目的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足球、排球和篮球,其属下的公司也成立得较早。

  资源与权利

  石春健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这些中心或协会下面的公司,可以开发的资源通常有三个部分:赛事、国家队和运动员。

  赛事开发的资源,来自协会对赛事的管理权。

  1995年颁布的《体育法》,对赛事的管理权做了如下划分: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国家体委(体育总局前身)或其会同有关组织管理;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

  北京体育大学一位学者说,对赛事的“管理”,通常被协会解读为对赛事拥有包括商业开发在内的一切权利。这通常体现在协会制定的一些文件中。

  以田径赛事为例,《全国田径赛事组织工作指南》规定,“中国田协是中国田径赛事的主办单位和组织管理者,拥有与赛事相关的一切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一、在全国范围内出售电视转播权;二、商业赞助;三、优惠和特许经营;四、中国田协名称和标志、赛事的所有官方标志或徽章的市场经营权等。

  中国田协对自己的权利规定得非常细致。比如,《全国田径赛事组织工作指南》规定:所有国内赛事场地内,应给中国田协保留6块广告牌位置;比赛主场内距百米终点25米处,必须放置一块印有中国田协字样或标识的广告板。颜色为白底红字,尺寸原则上为2.5m(长)×0.5m(高);在宣传册中,应该为中国田协留出一页广告位置,并应将其LOGO出现在所有广告或宣传资料上。

  石春健说,现在中国田协主办的赛事,主要是马拉松赛。马拉松赛在全国有将近20个。2009年7月份,中国田协和中奥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各出资50%,成立了中奥路跑公司。从此,中国田协主办的田径赛事,都交给这家公司运营。

  在赛事资源的分配方面,其他协会与田协大同小异。《乒超联赛竞赛指南》规定:中国乒乓球协会是唯一拥有乒超联赛商业开发及经营所有权的单位,“包括且不限于竞赛主办权、电视转播权、广播和网络视频专有权和商业开发及经营所有权等”。

  一位曾参与乒超赞助的商人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对一支球队来说,收益主要来自几个部分:球员肖像权、球场广告、球队冠名、球衣广告以及门票收入。“其中,球员肖像权归中国乒协所有;各主场位置最好、能被电视转播覆盖的20块广告牌和4块地胶广告位也归中国乒协所有。属于俱乐部的广告板很难被电视直播覆盖,很难卖上价钱。”

  乒超联赛的市场开发,主要交给了一家叫三鼎的公司。

  对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项目,赛事商业开发的收入在其总收入中占比较高。而那些市场化程度较低的项目,最主要的收入来自另外两个方面:国家队和运动员。

  中国田径协会开发部刘洁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国家队和运动员的商业开发,在中国田协占比约为五分之四,另外五分之一为赛事的收入。

  刘洁说,国家队和运动员的商业开发,与运动员的成绩密切相关。以刘翔为例:在雅典奥运会夺冠之前,刘翔的代言价格只有几十万元,夺冠之后则飙升至1000多万元,并在北京奥运会之前达到2000万元;2008年退赛后,身价缩水到1000万元以下;广州亚运会夺冠后,身价又有上扬的趋势。而作为中国田径队最主要的商业资源,刘翔的身价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国家队的身价。

  中国运动员的赞助收入在相关各方之间有个分配。体育总局对此有一个大的原则:个人50%、教练15%、原培养单位20%、现培养单位15%。

  而对像彭帅这样先是在“举国体制”下成长然后又单飞的运动员,其收入在相关各方之间也有个分配比例。“只是个人要拿走其中的大部分。”中体产业竞赛集团副总王奇说。

  金牌战略与市场开发

  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采访时指出,垄断资源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能够自由地调度资源,为自己的目标服务。金牌既是目标,也是理由。

  一位业内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提到了这样一个逻辑:体育管理部门把在“金牌战略”下摸索出的“举国体制”用在经营领域,把自己变成一个规模庞大的国企。

  这个“国企”的规模有多大?体育总局副局长王钧曾在一次体育产业会议上说:“事业单位在产业工作中的收入已占到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强,与财政拨款和彩票公益金收入基本形成三分天下的格局。”

  来自中国体彩中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体育彩票全年销售568亿元,筹集公益金165亿元。

  “搞市场开发还是有顾虑。” 中国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跆拳道部部长郑宇说。

  体育总局对下属各协会的经营行为有所限制。郑宇说,有些市场很好的比赛,体育总局就是不批,“比如职业拳击,市场非常好,但总局没有批,可能是有多种因素的考虑。”

  他说,体育总局对协会基本上没有经营方面的要求。“训练经费给你保障,事业费的底线给你保障。如果总局对我们提经营方面的要求就好了,这样奥运夺金和开发就可同时兼顾了。”郑宇说,以中国跆拳道协会举例,现在90%的精力还是用在奥运上。

  但郑宇也承认,市场化是难以回避的一个趋势。他以总局下面的社体中心举例,说,“社体中心现在有二三十个体育项目,都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国家不用掏一分钱,照样挣钱。搞个体育舞蹈比赛,好几千人参加,全是自费。信鸽协会也是,一年光卖鸽子环也收入上百万元。”“国家断了奶的,反而弄得挺好。没断奶的,反而开展不好,这也值得思考。”

  上述北京体育大学的一位学者认为,这是政策的问题。“以前一家公司说不用你出一分钱,我给你办中国的橄榄球联赛,还给你弄一个上市公司,主管部门不允许。棒球、相扑,都有人提出类似的建议,但是体育主管部门就不同意。”

  这位学者认为,体育主管部门之所以对市场怀有顾虑,可能有对这项项目本身的国情适宜性的考量,也可能担心它会对“金牌战略”产生冲击的因素。

  另外,体育的市场化还会对体育主管部门提出放权的要求。“其中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管办分离。”

  有学者认为,目前开展职业联赛的几个项目,眼下遇到的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管办不分。“它造成的后果是,打击了市场主体进入的积极性,因而影响了职业化的进一步发展。”

  在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易剑东看来,管办不分,是与体育有关的各种法人之间关系混乱的一种表现。他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说,足协等国家体育的机构设置形容为“一套人马,四块牌子”,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以及企业法人,四种法人身份交叉在一起,管办不分。

  这几种法人之间角色不同、定位不同。机关法人负责制定宏观的政策;事业法人负责落实这些政策;社团法人的责任是充分调动民间的资源;企业法人则是利润最大化。

  在中国体育界,这几种法人之间或多或少有些界限不清的情形。一人往往身兼好几个角色。如足管中心主任,同时又是中国足协专职副主席,他还有权任命福特宝公司的管理人员。“这导致协会严重行政化,而公司又利用行政资源垄断市场。”

  这种因金牌而产生的资源优势,正面临公众对金牌热情度下降的考验。

  在近日结束的广州亚运会上,中国军团拿了199块金牌,但依然没能阻止部分公众对“唯金牌战略”的质疑。易剑东说,随着中国人的民族自豪感得到多方位的满足,金牌对于公众的吸引力会有所下降。

  即使是体育总局内部,也开始有了反思“金牌战略”的声音。

  最近,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肖天在全国竞技体育管理干部培训班上就公开说:“如果我们还不意识到这个问题,长此以往,这种为了追逐金牌数量,竭泽而渔、功利主义、违反事物发展规律的做法,将给中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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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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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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