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玮峰表态称会喜欢西安 仍希望能留在国内踢球——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体育新闻
    李玮峰表态称会喜欢西安 仍希望能留在国内踢球
2009年01月08日 14:08 来源:华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李玮峰。 中新社发 石雨 摄

版权声明:凡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自从李玮峰可能加盟浐灞队的消息传出后,在陕西球迷中引起强烈反响。昨日,本报记者通过经纪人对李玮峰进行了专访,对于是否加盟浐灞队,李玮峰没有回避,他同时对西安球市给予高度评价,并感谢陕西球迷对他的厚爱。

  关于去向“我希望能留在国内”

  记者:目前有没有确定的转会下家?对效力陕西中新队是否感兴趣?

  李玮锋:这段时间我都在积极配合我的经理人和经纪人在与一些俱乐部可能的沟通,现在周围的环境可能不允许我有一条平坦的路可走,不过我有信心走好这段路。我知道我的需要,就是继续踢球,所以我会珍惜和慎重考虑国内或者是国外俱乐部能提供的机会。不过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是希望能留在国内。

  记者:如何评价陕西足球和球迷,有没有听过以前的队友李毅等介绍过浐灞队的情况?

  李玮锋:我听说了。陕西球市非常火爆,球迷非常热情。陕西主场的上座率好像是中超最好的?俱乐部的运作也很规范,领导们对俱乐部和球员以及球迷都很关心。我认为在成指导带领下,陕西在2008年可以说有一个不错的赛季,我相信他们能继续在中超有所突破。

  记者:你在2008年度过了一个非常不容易的赛季,面对如此坎坷的经历,你认为是中国足球大环境使然,还是自己在某些地方需要改善?

  李玮锋:这可能就是生活,让你没法预测。我不是圣人,我是没法完美的,我看到我不足的地方,我会不断用我的努力,让事情慢慢好起来。至于中国的足球,其实我们的足球有一个非常好的球迷基础和拥有不少实力球员,只要我们都抱着一个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我们的足球环境是可以很理想、比赛是可以很精彩的。

  关于西安“相信我会喜欢她”

  记者:大部分陕西球迷对你加盟浐灞队持拥护态度,不过个别球迷也认为你的脾气过于火爆,对此你如何看待?

  李玮锋:每一个人都有发表他们意见的权利。由于足球运动的特性,有时候一些身体或语言碰撞是没法避免的,不过我会对我在场上的行为负责。在这里,我要感谢陕西球迷对我的厚爱,

  记者:对西安这座城市印象如何,假如转会浐灞,认为自己能否融入三秦文化?

  李玮锋:大度、古朴、安宁。适应一个新环境,对我们这些常年漂泊在不同城市的球员来讲,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如果能有更多认识西安这座城市的机会,我相信我会喜欢她的。

  记者:如何评价成耀东,同样后卫型球员,是否认为成耀东的转型是自己未来要走的路?

  李玮锋:我相信成指导给陕西付出很多的贡献,可以看到陕西在成指导带领下已经具备成为中超第一集团的条件。至于是否会在退役后选择当教练,还是言之尚早。可以这样说,成为一个教练是我们当足球员在退役后一条比较容易适应和自然的路。我相信在我退役后,从事教练工作应该是其中一个选择,不过不会是唯一的选择。

  关于未来“我不会放弃”

  记者:如果未在09赛季找到合适下家,下一步怎么办,是否会选择退役?

  李玮锋:转会本来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我刚才说了,我清楚现在周围的环境是不允许我有一条平坦的路可走,不过我不会放弃,我争取在春节前把转会的事情落实,好让关心我的家人和朋友能安安心心过新年。

  记者:你认为自己重返国家队的难度是什么?作为一名国足老将,对国足目前的困境如何评价?

  李玮锋:我认为进入每一期的国家队不是必然的事,是每一个球员在俱乐部付出很多努力的结果。在2008年,除了世界杯外围赛和奥运会的集训和比赛外,我只有几场俱乐部比赛的机会,谈不上有什么表现。如果停赛或红黄牌也是选拔国家队成员的原则之一的话,我在下半年的情况更是没法满足国家队要求的。

  对于国足,我们要给殷指导多些时间。这一期国家队成员都比较年轻,不过他们都是有一定实力和潜质的。我们的年轻球员,实在需要更多有质量的国际比赛经验积累,这些包括在比赛领先、落后、赢球和输球的经验和心态积累来为以后大赛做准备。很高兴看到他们有这个机会,他们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些不是必然的机会。

【编辑:刘通
    更多体育新闻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