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普诉物业案开庭 物业公示收益代理人称"晚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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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普诉物业案开庭 物业公示收益代理人称"晚了"
2009年08月12日 09:27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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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名嘴赵普物业官司案续:物业反驳"钱没乱花"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昨日,央视主持人赵普起诉朱雀门小区物业案开庭。物业称已在小区公示了上年度的广告收益,赵普的律师对公示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表示质疑,称公示时间“晚了”。物业方称广告收益公布时间难固定,具体账目只能业委会成立后再查。

  近日,赵普把小区物业告上法庭,要求物业公示电梯及楼外广告经营收益情况。(本报10日曾报道)

   赵普

    不公示广告收益违约

  赵普昨天没有出庭,他的律师称赵普正在上节目。

  赵普在起诉书中称,根据《朱雀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管理小区的北京嘉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楼外广告位进行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赵普认为,嘉晟物业公司在朱雀门家苑小区电梯间及楼宇外设立广告位,获取了固定的广告费收入,但在收取广告费后,未向全体业主公示,也未说明使用情况,而是据为己有。

  他认为,嘉晟物业构成违约,严重侵害了自己作为业主的合法权益。赵普请求法院判决嘉晟物业将广告收益情况向全体业主公示。

  物业

    收益已于8月5日公示

  嘉晟物业公司代理人当庭称,8月5日,物业公司已将上年度广告收益在小区内公示,广告的全部收入为33万余元,物业扣除的佣金是4万余元,剩余收入是26万余元。

  该代理人说,因为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单个业主不可能有账户,物业公司一直将该笔收入单独列支,物业绝对没有据为己有,而是等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后,再由业主大会决定如何使用这笔钱。

  赵普的律师对广告收益数据的真实性表示质疑,要求物业公司提供更详细的资料,称公示时间“晚了”。

  由于双方各有证据需要补充,法院给双方一周时间。

  此案未当庭宣判。

  - 庭审焦点

  1、公示是否及时

  赵普的律师表示,嘉晟物业公司在被诉后两个多月进行公示,说明之前没有公示过,仍然是违约。

  物业公司代理人说,之所以公示广告收益较晚,有三个原因。一是不少项目未入账,二是物业工作日程安排较满,三是小区一直没有召开业主大会。

  2、单个业主是否可查账

  赵普的律师认为,物业虽然有公示,但力度不够,且真实性难以保证,应该让业主可以查账。物业公司可将相关材料复制后由专人看管,供业主查账,做到这一点并不难。

  物业公司代理人认为,具体账目只能业委会成立后再查,如果所有的业主都可以查证,那物业公司的工作量将十分巨大,难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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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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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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