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傲君母亲不赡养老人被告 姐姐:没有一点关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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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傲君母亲不赡养老人被告 姐姐:没有一点关系
2009年11月23日 15:59 来源:辽沈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90岁的安培芬提往事几度停下来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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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本报接到自称“沈傲君亲属”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女人称:“沈傲君的母亲曾经因为没有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被告上法庭。 ”由此揭开了幸福女人“左兰”背后隐藏的“家族恩仇录”。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沈傲君的姥姥安培芬现年已经90高龄,因缴纳不起养老院的费用如今在出租房内生活。

  为什么亲属一致谴责沈傲君的母亲(老人的二女儿,现名安荣,原名董安荣)对沈傲君姥姥不孝?

  为什么老人缴纳不起区区几千元的养老费用,要与子女对簿公堂?

  为什么老人盼见一眼外孙女,却难以启齿?

七子女滞缴赡养费老母亲无奈告上庭

场景:法庭

事件:赡养纠纷

提要:2008年末,安培芬老人膝下有7个子女,却一直缴纳不起养老院每月的费用,她无奈之下将7子女告上法庭。

  在北京通州临时租来的“家”中,记者见到了今年已90岁的老人安培芬。没开灯,屋子里有些昏暗,老人坐在靠窗的椅子上,尽管冬日温暖的阳光透过窗子照在她满是皱纹的脸上,但这个冬日的下午,却不是那么安详。

  2008年,安培芬把自己的七个子女告上了法庭,这或许是她的一生中最难以启齿的家丑。老人提及往事,多数的时候都无奈的摇头。当时的原因是,老人负担不起医院的治疗费用,而子女又有时候不能及时、足额的将赡养费交给母亲。

  记者看到了当年的这份诉讼状,老人要求自己的七个子女平均分摊自己的住院费和医药费,并且要求每个月子女付给自己赡养费由200元到700元不等。

  其中安培芬老人根据子女的负担能力,要求沈傲君的母亲安荣每月给付自己养老费700元。记者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上看到,沈傲君的母亲安荣的辩词为:“我经常去看望我母亲安培芬并且经常打电话寄东西,我服从法院的判决”。此案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最终沈傲君母亲安荣被判每月付给安培芬老人的赡养费为300元。

  此时的安荣人没有居住在北京,在那次判决后,她每个月便将300元钱通过汇款的方式交给自己的大姐。然而矛盾并没有因为这场官司弱化,反而一发不可收拾,家人的隔阂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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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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