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日电 据南京市侨办消息,近日,南京市侨办起草了《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建议稿)》(简称《南京市实施办法》),向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申报,拟纳入2011年度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南京市侨办积极推动地方侨务立法,旨在维护在宁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同时以良好的法制环境、创业环境吸引更多的海外华人资本和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来宁创业发展,助推南京市的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
该建议稿是市侨办在向相关职能部门征集修改意见,广泛听取归侨、侨眷和侨务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后,经多次修改,最终形成的。该建议稿注重根据上位法规定,给予归侨、侨眷群体适合南京市情的适当照顾;同时也根据当前侨情的新特征,将来南京发展的新一代华侨华人所关心的投资权益、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社会权益、教育权益、政治权益等热点内容,适量纳入法律保护范围,明确规定对在南京工作的华侨、归侨、侨眷以及其他境外学有所长人员,有关部门应当在创业扶持、配偶就业、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便利,妥善解决子女就读、参加社会保险等问题,解除其在宁工作生活的后顾之忧。(许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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