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上一页 深圳出餐厨垃圾管理新规 地沟油加工食品或罚十万 (3)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2月22日 09:0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餐饮企业私自处理餐厨垃圾或被吊证

  对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修订草案”规定,“将餐厨垃圾交由个人或者未取得许可的单位清运”的将被处以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餐饮企业有“未将餐厨垃圾产生量或者清运合同报区主管部门备案;未将餐厨垃圾与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未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和密闭,未标明‘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字样;随意倾倒、抛撒、堆放餐厨垃圾”等任一行为的,处以3000元罚款。

  而相应的,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清运或者处理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由市、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的罚款,并暂扣其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逾期不接受处罚的,主管部门可以对暂扣的工具依法处理。

  餐厨垃圾处理企业接收外市垃圾或被吊证

  “修订草案”也对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做出许多规定,其中,有“未保持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正常检修未提前15日书面报告市主管部门;未设置并定期检测、维护垃圾计量系统;接收、处理来源于本市外的餐厨垃圾,以及未取得许可的单位运送的餐厨垃圾;自行或者交由他人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之一的,由市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市民举报餐厨垃圾违法行为有奖

  此外,“修订草案”还鼓励市民参与监督“地沟油”和餐厨垃圾的回收处理。规定市、区主管部门通过设立举报热线电话等方式,受理公众对餐厨垃圾违法活动的举报和投诉。受理举报和投诉后,市、区主管部门将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举报和投诉查证属实的,市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全市99%餐厨垃圾

  去向不明

  ■新闻背景

  餐厨垃圾是“地沟油”的原料。根据深圳市城管、市场监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显示,深圳宾馆、酒楼、食堂等大小餐馆约有68000多家,餐厨垃圾(包括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日均产生量约为1800吨,其中废弃食用油脂(包括地沟油、老火油和潲水油)约为150吨。

  2010年6月,深圳首个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在南山区月亮湾循环经济产业园的腾浪再生资源发展公司内建成并投产运行。但不到一年,这唯一一家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却因回收难题,日处理量仅能维持在20吨。这也意味着,全市每天99%的餐厨垃圾去向不明。

  而与此情况截然相反的是,全市各区绝大多数餐饮店的泔水、潲水等餐厨垃圾都被自称为“养猪户”的私人或公司以每月100元包月或每桶六七元左右的价格收走,真正用途却无人知晓。

  对此,市城管局昨日坦言,根据深圳2007年出台的《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将餐厨垃圾交由取得许可的收运单位收运并签订清运合同。但由于大部制改革后,深圳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行政许可事项这一核心制度被取消,导致此后确实难以有效组织有资质的合法企业进行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也无法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进行源头执法。

  也同样是因为大部制改革,各部门合并或重组。原定的各部门职责界定变得不够清晰,存在职责交叉,责任不够明确等问题。而各部门管理的“抓手”也没充分发挥作用。“比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环保部门、卫生等部门在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办理《营业执照》、《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或对其进行年审时,都没将其作为规范餐厨垃圾管理的有效手段加以利用。”市法制办方面解释。

【编辑:王晔君】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