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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和取消的空间有多大?(2)

2013年08月15日 20:2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公共服务哪些不该收费哪些可以收费应当明晰

  许多行政事业性收费发生在居民和企业主到政府有关部门办事过程中。许多人产生了困惑,公民和企业已经纳了税,为什么到政府部门办事还是要再交行政事业性收费呢?

  许光建从学理上进行了解析。每个公民和经济主体都有义务依法纳税,这是政府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行政事业性收费,则是政府面向特定人群提供特定服务时收取,是提供准公共产品的费用。这些费用取之于部分人群也用之于部分人群,符合公平、效率的原则,不应由全体纳税人承担。

  过去由于政府财力紧张等原因,一些属于普遍公共服务的管理类项目也进行收费。比如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属于典型的“收费养人”。目前这类收费项目在中央一级已得到清理,省一级还有一些遗留。

  还有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虽然是向特定群体提供特定服务,但因为有着特殊意义也应当减免。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呼吁,小微企业和大学生创业亟待国家扶持,他们肩负着搞活经济、解决就业的重任,但面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负担有时甚至比税收都重,应当由公共财政来负担。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对小微企业和大学生创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但从小微企业和创业大学生的普遍反映看,政策仍待进一步落实。

  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进入倒计时

  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已经成为减轻群众负担、扶持实体经济、转变政府职能的结合点、发力点。根据3月底公布的国办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明年6月底前要基本完成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一步还将相应清理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根据成本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相应收费标准。

  这位负责人透露,下一步随着政府审批、准入、投资等管理事务的取消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将相应取消一批管理类、准入类收费;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相应减少一批目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项目,将其转为服务价格;推进费改税,逐步取消一批可改为税收征管的收费项目。

  “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下大力气,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周天勇说,这项改革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切身利益,涉及一大批人的切身利益,但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果断舍弃小部门小团体的利益。

  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在中央有关部委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同时,各省份也在积极清理。山东提出,现有省级7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三分之一以上,现有管理服务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低三分之一以上。

  专家建议,在坚决清理取消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管理类收费项目的同时,对确实需要保留下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做到依法设立、监审成本、不得盈利、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记者刘铮、江国成、高敬、张晓松、韩洁、崔清新、高立)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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