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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杭州一小区猖狂强卖装修材料牟利 上百业主受害(2)

2014年07月22日 13:46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0)

  记者又再次拨通物业客服部电话,询问如何规范小区服务队的经营行为,物业开始是一问三不知,之后没说几句就挂断了电话。记者后来又多次拨打物业电话,但都被挂断。

  物业公司既然已经许诺房管局要对小区服务队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我们也会继续跟踪采访和报道,杭州拱墅区荷塘月色小区物业公司会如何管理和规范小区服务队的经营行为。

  专家:小区服务队行为涉嫌犯罪 房管部门说法不合理

  小区服务队垄断经营,强买强卖,不仅严重损害了业主利益,而且扰乱了市场交易秩序。整治小区服务队有没有可行的办法?业主装修新房遭遇“强卖”,该忍气吞声还是该据理力争?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锴对此讨论。

  

  经济之声:业主装修新房遭遇小区服务队“强卖”装修材料,物业不管,业主们听物业劝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毕竟攒钱买房不容易,现在好不容易能拿到钥匙,能安心居住最重要,也就都对小区服务队霸道的行为敢怒不敢言,小区服务队也因此更加猖狂。他们包华你认为遇到这种问题应该怎么办?是该息事宁人呢?还是奋起反抗呢?

  包华:我认为没有息事宁人的可能性和空间,因为我们现在看到如果这样的情况再延续下去,现在可能是装修材料,以后有可能是饮用水和油米面,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可能允许小区内所谓的某一个服务队强买强卖要求我们业主必须接受其提供的产品,一旦这个口子打开之后,后边就可能不是装修材料这么简单的事情了。另外一个我想说明的是我们这个小区的服务队强买强卖的依据在哪?如果说他现在是有一种天然的垄断行为的话,这种垄断的作用本身是源于我们物业服务企业的不作为,以及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在小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对于现场的秩序有相关的维护的职责。

  但是很明显我们现在的服务公司说的意思是说规劝大家说一事少一事如何如何,好像是息事宁人,其实是在劝说我们的业主屈从,而我们的公共职能部门在接受我们的业主投诉和举报的情况之下也没有能够在现场处理好小区服务队这样强买强卖的行为。所以我认为物业服务企业不作为和我们现在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导致了我们业主面临现在目前的状况。

  经济之声:两位认为杭州拱墅区荷塘月色小区里的小区服务队,在小区门口拦截业主"强卖"家装基础材料的行为,是否属于强迫交易行为?法律上如何定性?如何处罚?想请教一下郑传锴律师。

  郑传锴:按照我国刑法22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手段强买强卖的构成强迫交易罪。我们所理解的暴力不仅指作为的行为,也指不作为的行为,比如像本期案例当中,这个“小区服务队”从物理空间上对这个小区的大门进行实际控制,从而限制业主自由的话,已经形成了法律意义上的暴力。这是一种犯罪行为,我建议小区业主及时的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和控告。

  经济之声:好,新交付使用的小区,物业能自作主张选择小区服务队入驻吗?郑传锴律师从法律上来说小区的物业有这样的权利吗?

  郑传锴:就单独聘任“小区服务队”这个事项来说的话,主要还是看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当中的条款,是否赋予了物业服务公司有这样权利。如果相应的条款赋予了物业服务公司相应权利的话,物业服务公司是有的;如果没有相应条款约定的话,那就没有相应的权利。

  经济之声:荷塘月色小区业主们认为,小区服务队在小区里胡作非为,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物业与“小区服务队”勾结牟利。我们的记者在采访时,物业公司和小区服务队签过协议,但小区服务队现在不按协议内容提供服务了,所以物业和小区服务队不是一起的,现在业主在外买的材料如果进不了小区,只能帮助调解。包华,你认为这样的解释合理吗?

  包华:我认为这样的解释并不合理。首先如果小区服务队跟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已经不再具有任何的合同关系的话,物业公司就应当责成小区服务队退场,不要在项目中继续再干扰业主的正常生活。其次如果“小区服务队”的人员在干扰小区业主的生活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是由物业公司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包括公安部门。但这两项工作,这家物业服务企业都没有去做,很明显它的物业服务职责没有尽到。

  经济之声:好,小区服务队在小区内垄断经营,强买强卖,不仅严重损害了业主利益,而且扰乱了市场交易秩序。整治小区服务队有没有可行的办法?郑传锴律师。

  郑传锴:完全是有可行的办法的。小区业主如果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控告的话,公安机关是应当及时进行立案调查的;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及时进行立案调查的话,小区业主还可以向当地的检察院申请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我不知道我们的小区业主是否采取了这样合法的途径进行维权?并且也建议小区业主能够及时的搜集相应的证据,采取这样合法的手段,并且能够足以维护自己利益的这样的手段来及时进行维权。

  经济之声:好,我们来看一下我们的微信平台上朋友们的意见,一位叫做“穿杨”的朋友说政府的职能部门最后一公里服务形同虚设,物业和装修勾结,这在全国各地太常见了,包华你对这样的评价持什么样的意见?

  包华:在媒体上所报道的案例中,物业服务企业和个别的专营公司进行勾结的情况确实有报道过,本期案例中虽然没有很确实的证据表明,但是目前物业企业对“小区服务队”的暧昧态度让我们不得不产生这样的怀疑。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物业公司应该及时尽到自己的物业管理职责,能够对小区业主有一个交待,这样才能够撇清说他们两家不是一起的。

  经济之声:刚才的时候我们也看到“大龙”给我们在微信平台上留言说,我们这样的事情110立马就能够得到解决,我们是不是在这个情况下可以拨打110把这个不合法的“小区服务队”给清除出去,从法律上来讲郑传锴律师这个可以吗?

  郑传锴:是这样,110的话它一般是处以突发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对于这种需要进行信息侦查的案件,还是建议小区业主能够搜集一定的证据,书面的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这样的效果可能会更好。

  经济之声:还有一位叫做“谦卑正安”的朋友给我们在微信平台上留言,说刚才房管部门负责人的说法很是奇怪,他的职能就是维护秩序,而所谓的小区服务队就是破坏秩序的,但是他却说不在自己的管辖范围之内,这让我们觉得匪夷所思。好,我想请教一下包华,你觉得这个房管部门的说法合理吗?

  包华:我认为房管部门这个说法不合理,我们现在所见到的,这个小区的秩序受到了破坏。在这种情况之下,业主可以向相关的职能部门来提出它的一个投诉。房管部门如果负责房屋或者社区内的秩序维护的话,那么就应当进行相应的了解,通过发挥他的职能作用来解决问题,而不是说断然去说明这个小区本身是封闭管理的,这个小区内出现的一些问题应该归物业公司管理,这个小区里面涉及到的小区服务队本身它的一个服务组织,等等这样一些不切实际的,跟我们老百姓本身日常生活所见到的现象完全不是一回事的这样一些解释。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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