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绍兴法院强化民商事审判支持防疫 助中小微企业渡难关

绍兴法院强化民商事审判支持防疫 助中小微企业渡难关

2020年02月05日 14:30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绍兴法院强化民商事审判支持防疫助中小微企业渡难关
    《意见》截图。

  (抗击新型肺炎)绍兴法院强化民商事审判支持防疫 助中小微企业渡难关

  中新网绍兴2月5日电(记者 项菁)记者5日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强化民商事审判支持疫情防控,该院近日出台《关于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指出将依法保障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时效利益,并对生产研发防控疫情物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而出现破产原因的,暂不受理对其的破产申请。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不少中小微企业受到不同程度影响,维护经济运行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倍增。”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唐学兵说,此环境下,绍兴法院专门出台《意见》,旨在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优化营商环境为角度,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努力确保民商事审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意见》指出,要依法保障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时效利益。当事人因受疫情影响,直接导致其不能及时行使民事请求权的,依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同时,妥善认定因疫情防控引起的中小微企业瑕疵履行义务的民事责任。由于疫情原因,造成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权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综合考虑当事人约定、疫情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困难的原因、时间、程度等因素,依法妥善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部分中小微企业还存在资金压力大、融资需求迫切的情况,根据《意见》,绍兴法院将严防“职业放贷人”等相关主体趁机实施高利贷、“套路贷”、虚假诉讼等行为。同时,依法支持金融机构针对防控疫情的各项金融措施,积极引导银企合作缓解中小微企业还贷压力。

  《意见》还提到,将坚持“差异化”原则审查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破产申请。对生产研发防控疫情物资以及原本效益好、有发展前景但因疫情暂时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破产原因的中小微企业,可暂不受理破产申请。若已受理针对生产研发防控疫情物资企业破产申请的,则尽快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此外,绍兴法院还将结合相关案件的审判,支持涉案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帮助涉案企业提高依法融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能力,引导涉案中小微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创新,并及时收集、归纳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完)

【编辑:孙静波】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