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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确保重点企业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

央行:确保重点企业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

2020年02月07日 21:12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8月17日,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资料图为8月6日,北京,市民从中国人民银行前经过。<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张兴龙 摄
    资料图:中国人民银行。中新社记者 张兴龙 摄

  中新网2月7日电 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2月7日,人民银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专项再贷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提出,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30项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专门措施,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的贷款利率贴息50%,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

  会议认为,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30项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专门措施,超预期提供流动性支持稳定金融市场,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专项再贷款是支持保供的重要宏观政策,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主要全国性银行和湖北等重点省份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此外,重点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由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和重点省份省级政府确定名单。金融机构负责审贷和贷后管理,运用专项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不能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个基点,目前为3.15%,鼓励金融机构以低于贷款利率上限的利率发放贷款。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的贷款利率贴息50%,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

  会议指出,人民银行系统要把专项再贷款快速精准落实到位,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发挥专项再贷款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作用。要指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需求,提高效率,尽快放贷,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要建立金融机构贷款电子台账,跟踪监督专项再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将资金第一时间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指导金融机构做好贷后管理,配合审计部门做好贴息贷款的专项跟踪审计,防止资金“跑冒滴漏”。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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