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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实施多项举措应对疫情 全力“稳就业保用工”

江苏扬州实施多项举措应对疫情 全力“稳就业保用工”

2020年03月23日 19:09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江苏扬州实施多项举措应对疫情全力“稳就业保用工”
    3月23日,扬州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市人社局发布今年十大重点工作。 崔佳明 摄

  中新网扬州3月23日电 (记者 崔佳明)“今年扬州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万人,采集就业岗位9万个,稳定就业岗位30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000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目标9000人,开发青年就业见习岗位2600个。”23日,扬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范耘表示,扬州从提升就业水平、筑牢就业保障底线、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创业层次等方面加大稳就业工作力度,有效应对疫情。

  日前,扬州市委、市政府先后发布了服务民生“1号文件”、服务企业“2号文件”。今年是扬州市委、市政府连续19年出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1号文件”,针对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1号文件”特别提出:将重点落实好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的扶持政策,稳定和促进就业;“2号文件”,这是扬州连续第7年为服务企业、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发布的文件。今年“2号文件”也特别就新冠肺炎疫情提出,支持企业抗疫情稳发展。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当日,范耘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年该市人社局十大重点工作就是落实“1号文件”和“2号文件”列出的相关工作,其首要工作是稳就业。

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汪兆星(左一)通报该市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 崔佳明 摄
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汪兆星(左一)通报该市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 崔佳明 摄

  如何支持企业稳发展?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汪兆星说,自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此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及社会和谐稳定。”范耘在谈及“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时表示,扬州建成并有效运行全市劳动关系监测预警维权调度指挥中心,通过对就业、社保、税务、市场监管和农民工实名制系统数据的分析比对,实现对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资矛盾隐患的动态监测预警和有效处置,提升根治欠薪工作能力,引导农民工合法理性维权,确保今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完)

【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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