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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四部门将联手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央行等四部门将联手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2020年05月14日 19:45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国央行等四部门将联手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中新社北京5月14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14日公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表示将为这一国家战略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据介绍,《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等五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

  具体而言,《意见》提及,探索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指珠三角九市,下同)审慎经营、合规展业的银行,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贸易收支业务时适用更为便利的措施,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

  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官方还提出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在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均有所涉及。如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银行通过新设法人机构、分支机构、专营机构等方式在粤港澳大湾区拓展业务;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依法有序设立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外资保险集团、再保险机构、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公司等。

  此外,《意见》还表示将推动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支持港澳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强化香港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支持香港开发更多离岸人民币、大宗商品及其他风险管理工具。逐步扩大粤港澳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推动人民币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便利流通和兑换。

  官方称,《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为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完)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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