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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法律人士成立因疫企业跨境纠纷调解委员会

粤港澳法律人士成立因疫企业跨境纠纷调解委员会

2020年06月16日 21:30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广州6月16日电 (记者 郭军)为公正、专业、高效地帮助粤港澳三地企业解决因疫情引发的跨境纠纷,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在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粤港澳三地的资深律师和在立法执法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法律工作者,16日正式设立因疫企业跨境纠纷调解委员会。

6月16日,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在广东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粤港澳三地的资深律师和在立法执法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法律工作者,正式设立因疫企业跨境纠纷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旨在公正、专业、高效地帮助大湾区企业解决因疫引发的跨境纠纷。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发 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 供图
6月16日,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在广东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粤港澳三地的资深律师和在立法执法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法律工作者,正式设立因疫企业跨境纠纷调解委员会。中新社发 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 供图

  该委员会成立仪式当天在广州举行,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在粤港澳三地同步上线。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执行会长林迪夫表示,因疫企业跨境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充分发挥三地法律服务的优势,加强三地法律界人士的信息互通,在疫情期间为粤港澳企业提供一个便捷高效、专业公正、协商发展的纠纷解决平台,将来,调解委员会可运用与优化在疫情防控期间所累积的调解机制与经验,研究探索建立长效的企业跨境纠纷调解机制。

  调解委员会由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法律专业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与开展工作,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涛担任调解委员会主任,香港太平绅士、全球华语律师联盟会长林新强担任调解委员会(香港区)主任,澳门法学协进会会长李焕江担任调解委员会(澳门区)主任,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吴婧担任秘书长。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由三地主任推荐,且具有同行公认较高的业务水平与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从事法律工作8年以上)的法律人士组成。调解员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以及对所在地区商事环境的深刻了解,结合跨境争议解决规则,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劝导、建议和调停等方法促使企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

  调解制度具有低成本、便捷、高效、灵活、保密等特点,是化解商事纠纷的重要途径。因疫企业跨境纠纷调解委员会目前的调解范围限于大湾区内(即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惠州、肇庆)注册的企业之间,且纠纷须涉及跨境业务。(完)

【编辑:李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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