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排放废水 成都一家企业被罚39万余元
新华社成都3月20日电(记者 董小红)无视生态环境违法排放污水,成都一家企业被罚39万余元。为坚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成都市生态环境局20日公布了一起水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记者了解到,成都郫都区杨家酱调味品厂主要从事豆瓣酱生产,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通过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外的天师堰支渠。2021年11月24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了检查。
通过现场对该厂废水总排口进行采样检测发现,该厂外排废水中的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化学需氧量浓度、总磷浓度超过规定排放标准限值,分别超标6.9倍、3.42倍和1.55倍。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厂处罚款39.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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