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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2021年报 深圳证监局责令花样年集团改正

未及时披露2021年报 深圳证监局责令花样年集团改正

2022年07月01日 15:32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7月1日电 深圳证监局于近日公布《深圳证监局关于对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

截图自深圳证监局
截图自深圳证监局

  《决定》显示,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下称花样年集团)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花样年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花样年集团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切实整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中新财经)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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