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
中新社北京1月15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5日发布公告,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以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同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还发布公告,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增值税政策。
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中国在境外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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