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刹住“内卷式”竞争 让账款流转更顺畅?
账款拖欠,曾是悬在不少汽车供应商头上的一柄利剑。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汽车企业规范供应商账款支付 优化账期管理的通知》,这是国家层面出台的首个面向行业领域的账期管理文件。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速奔跑的今天,如何刹住“内卷式”竞争,让账款流转更顺畅、产业生态更健康?
在汽车产业这条绵长的链条上,整车企业如同“链主”,成千上万家供应商则是撑起链条的基石。然而,账期过长却让不少中小供应商叫苦不迭。它不只是数字游戏,更是非理性竞争的典型缩影:该付的钱迟迟不到账,企业的现金流越绷越紧,研发投入、扩产计划乃至员工工资都可能被拖累,最终伤及的,是整个产业链的稳定与活力。
2025年6月,17家重点汽车企业公开做出“支付账期不超过60天”的承诺,以实际行动体现企业的责任与担当。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汽车整车企业供应商账款支付规范倡议》,积极推进承诺落实。北方工业大学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翔说,一年来,在行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重点汽车企业平均账期有效缩短,现汇使用比例大幅提高,整体账期情况显著改善。但由于账款支付涉及环节较多,加之汽车企业各级子公司、分公司情况差异较大,优化账期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部分供应商获得感不强。
张翔:包括起算时间存在交付验收、集中对账、发票收讫、装车验证等不同标准,导致实际账期存在差异;企业验收条件不明确、时间长,存在变相延长账期的情况。与成熟跨国汽车企业相比,我国重点汽车企业账期仍有改进空间。
国家高度重视规范汽车产业竞争秩序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会议,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要求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继续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常态化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8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研究部署中小企业账款支付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整治汽车行业非理性竞争,进一步规范汽车企业供应商账款支付行为、缩短账期,加大对涉嫌故意拉长账期、被投诉较多企业的执法惩处力度,切实保障供应商正当权益,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本《通知》。
张翔:《通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有关要求,加大评估检查力度,提升账款支付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构建“整车—零部件”协作共赢发展生态。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士华则从产业发展全局出发,给出了更深层次的解读,他认为,从产业发展视角看,《通知》的发布,有效回应了行业内卷治理的现实需求,提出了落实企业账款支付的务实举措,完善优化了账期管理工作,对引导汽车行业良性竞争、推动产业链更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陈士华:《通知》发布筑牢了行业账期管理落地“最后一公里”。我国汽车产业经过多年快速发展,已建立起全球规模最大、门类最全的汽车产业链体系。产业链上下游深度绑定,账款周期的合理流转直接影响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长期以来,汽车行业缺乏统一的账期执行标准与参考规则,各汽车企业在起算节点、验收条件和期限等方面标准不一,非现金支付比例偏高严重影响了供应链企业盈利水平。账期执行层面上存在诸多问题,供应链企业反映强烈。《通知》为行业提供了可感知、可落地的操作指引,建立起统一规范的账期管理制度。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支付规范倡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问题,针对性提出账期起算清晰明确、验收工作规范高效、按期足额支付账款、支付方式合规便利、议价期间先行支付、中小企业优先保障等要求。张翔总结,可以简单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张翔:一是进一步规范账期起算时间。明确账期自供应商交付货物、工程、服务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考虑连续性供货实际,为避免增加供应商、汽车企业负担,对月度供货2次及以上的供应商,要求自连续供货周期的中点时间到完成账款支付的时间不应超过账期的上限。二是进一步规范验收行为。要求汽车企业在接收货物、工程、服务后,在合理期限内完成验收。其中,一般零部件等生产性物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确需装车验证的功能性零部件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三是进一步规范支付期限要求。要求在合同中约定账款支付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应超出公开承诺的期限。超出约定支付期限的,要求依法支付利息。支付时间一般以现汇时间为准。
此外,《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支付方式。鼓励使用现金支付,不强迫或变相强迫供应商接受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的应控制比例并约定贴现成本的承担方式。
张翔:进一步规范议价期间支付要求。为避免因价格未谈妥影响合同执行,明确提出议价期间账款支付要求。连续性供货的可按不低于最近一次合同价的90%、非连续性供货的可按不低于参照行业平均价或开发定点单价的70%先行支付,并按最终价格多退少补。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针对性加强了对中小企业账款支付要求。根据《通知》,货款账期方面,鼓励汽车企业30天内完成对中小企业供应商货款支付,最长在60天内完成。货款支付方面,鼓励对中小企业全部采用现金支付,合同中未明确支付方式的要求使用现金支付,不得以商业汇票或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支付。
覆盖范围方面,鼓励大型汽车企业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将货物、工程、服务均纳入支持范围,自交付之日起60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那么,为了保障政策效果,《通知》实施上有哪些特别考虑?
政策好不好,关键在落实。天津财经大学副教授郭树龙介绍了《通知》设计的“组合拳”式实施机制,企业自查报告+第三方机构调研评估公示+政府督导核查”三位一体,形成闭环。
郭树龙:一是建立情况报送机制。坚持以企业为主体,要求汽车企业于每年7月底、1月底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半年度、年度账款支付情况报告,引导企业常态化跟进相关情况,持续推进落实。二是公开发布评估结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建立分级评估办法,每年开展一次系统调研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客观反映汽车企业账期优化工作情况,树立典型,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塑造良好产业生态。三是发挥各方协同监督作用。
这其中,发挥各方协同监督作用,引入第三方机构是《通知》的又一大亮点,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调研评估,这一安排既符合国际通行惯例,也对第三方机构的工作开展提出较高要求。作为其中第三方机构的代表,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士华告诉中国之声,他们将健全调研评估结果公示、发布程序,充分听取意见、接受质询:
陈士华: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从制度保障、账期天数执行、支付方式、议价机制等多维度建立分级实施标准,定期对企业账款支付情况开展专项调研评估,组织行业专家对整车企业及上游供应商开展深入调研,掌握企业实际账期、支付方式及占比、应付账款规模、中小企业权益保障等情况,确保评估工作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建立定期通报和监督机制。在科学、公正、严谨的评估基础上,及时公开发布分级评估结果,形成以公开促规范、以监督促落实的工作机制。此外,建议第三方机构搭建供应商账款诉求反映渠道,将利用该渠道及时收集、梳理和反馈供应商在账款支付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汽车企业、供应商企业解决,切实发挥好第三方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
陈士华认为,总体来看,《通知》作为国内汽车行业首个专门针对账期问题出台的规范性管理文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
陈士华:将通过规范化治理手段为产业正本清源,为汽车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从“链主”的承诺,到制度的刚性;从60天的红线,到30天的鼓励;从模糊的口径,到明晰的节点——这份《通知》传递出的信号清晰而有力:汽车产业的竞争,不应是谁拖垮谁的零和博弈,而应是链条上每一环都强健、每一笔账都清爽的良性生态。
监制丨王磊
审稿丨陈秉科
记者丨张棉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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