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小蕾:金融资本不应该自由流动(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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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小蕾:金融资本不应该自由流动(2)
2010年06月23日 07:32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金融资本扭曲商品价格

  2008年上半年,金融危机使金融资本大规模转战国际大宗商品市场,推动大宗商品价格完全脱离均衡价格而大幅上涨。最典型的是石油价格上涨到147美元。在美国航空公司的压力下,美国国会要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展开调查,是否存在操纵价格的行为。调查结果显示,价格大幅上涨百分之七十以上是投机行为所致。

  石油本属大宗商品,根据经济学基本原理,商品的均衡价格应该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但是当商品市场变成一个投机性为主的市场以后,投机资本既没有对石油的任何需求,也不需要石油供给,从根本上扭曲了商品市场供求定价的基本原则。其次,投机资本不受效用最大满足度的约束。无限膨胀的“赚钱效用”,使投机资本有强烈的动机在油价上涨时把价格推得更高,在油价下跌时把价格打得更低。2008年石油价格最高被预期涨至200美元,最低的时候被预期降至20美元。金融资本的投机行为从理论和实际上破坏了石油价格形成机制。如果不限制金融资本在大宗商品市场上的大规模投机行为,大宗商品价格的大起大落永无宁日。

  最糟糕的是,高油价带动了生物制能的原料玉米价格的上涨,进而带动粮价的普遍上涨,以及所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全面推动全球的通胀。2008年上半年,当油价涨至147美元时,70个国家爆发两位数的通胀,一些国家甚至因为物价上涨民不聊生爆发社会动乱。

  在理论上没有得到像直接投资资本那样带来全球共赢的证明之前,在实践中高风险高危机的基本属性没有有效改变之前,金融资本完全没有约束的所谓“自由化”应该被排除在国际金融新规则之外。

  换句话说,金融资本在各国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流进流出,各国有权根据本国的情况对金融资本的活动进行更审慎的管理,应正式纳入国际金融管理体系,而不应该受到非市场化干预的指责,更不应该把对金融资本的合理限制作为“非市场化国家”判断标准之一。金融资本在国际大宗商品市场的活动,要被限制在对冲和套利的规模,过度的投机行为要严格禁止。

  G20峰会重建全球金融秩序,应从否定华盛顿共识的核心金融资本的自由化开始。金融资本本不应该“自由流动”。金融资本的全球监管是新兴市场国家在新监管框架中最重要的诉求之一。(左小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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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文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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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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