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8日 21: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9月28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在会上发言时表示,《规定》明确,依据门店数量和风险等级,分别由省级、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不同企业总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此外,在法律责任方面,《规定》明确餐饮连锁企业的总部、分支机构、门店等未按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相关要求等违法违规情形和相应的罚则。《规定》还特别提出,企业总部通过订立合同等方式减轻或者免除自身依法应当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的,将责令改正并处以相应罚款。通过实施《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要告诫广大餐饮连锁企业——不能只开店、不管店!不能只收费,不担责!(记者 谢龙飞 制作 侯诗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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