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航空"黑名单"案开庭 律师指航企无权制名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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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例航空"黑名单"案开庭 律师指航企无权制名单
2009年01月06日 15:23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因被厦门航空公司列入“黑名单”,数次乘坐厦航航班被拒,原厦航航空安全员范后军起诉厦航侵犯人格权一案,今天上午在朝阳法院正式开庭。范后军除要求厦航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826元外,更提出5万元的精神赔偿。庭上,厦航代理人明确表示,范后军曾有过激行为威胁厦航的领导,因此他们有权拒绝范后军登机。

  36岁的范后军是一名退伍军人,曾于1993年至2004年在厦航福州分公司担任航空安全员。去年9月11日,范后军在中旅大厦机票销售点购买了一张厦门航空公司MF8102航班北京到厦门的机票。当天下午2时许,他来到首都机场2号航站楼后,被告知无法办理登机手续。

  范后军告诉记者,在机场的电脑系统里,他被注明是“厦门航空公司拒绝登机的旅客”。连办理登机牌的工作人员也是一脸惊讶,表示从没见过这种情况。然而,这已是他至少第5次登机遭拒了。当天,经厦航北京办事处请示,范后军才获批拿到登机牌。但是由于气愤,范后军没有登机。当月15日,范后军购买厦航南京至福州的机票登机再次被拒。范后军认为,厦航多次无理剥夺他乘坐厦航飞机的权利,是对他人格尊严的漠视。

  “鉴于范后军有危害航空安全的可能性,我们有权拒绝其登机,并不侵犯其人格权。”上午在法庭上,厦航代理人称,范后军自2003年竞选空警落选后,不能正确对待,采取过激言行威胁恐吓领导,并且在特殊敏感期间上访,甚至殴打厦航的领导,并将酒精摔在地板上拿出打火机相威胁。2006年,范后军曾因此受到治安拘留。厦航代理人认为,对其自身或者他人财产造成危险或危害的乘客,厦航有权拒绝运输。“这是对社会负责任的一种表现,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道义上理应受到社会的赞同。”

  对于厦航的解释,范后军的代理律师张起淮上午提交了24份证据,其中包括各种荣誉证书以及2005年厦航“商请不要售与范后军各航空公司任何航班机票”的函件。张起淮表示,范后军是品行优秀的公民,其曾乘坐各大航空公司国际国内航班,均未出现航空安全问题。而厦航却四处散布谣言、诋毁范后军名誉,并曾要求各机票销售单位不能售与范后军任何其他航空公司的任何航班机票。张起淮表示,即便范后军曾与厦航领导发生冲突,但并不意味着他就会对厦航航班的航空安全或其他乘客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庭外采访

  航空公司无权制定“黑名单”

  庭外,航空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范后军的代理律师张起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在我国,只有国家安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构有权采取边控措施。我国尚未建立旅客“黑名单”制度,对此民航总局也未出台任何指导性意见或统一标准。他认为,在此种情况下,任何航空公司都无权随意制定旅客“黑名单”。

  张起淮告诉记者,虽然国外航空公司有制定“黑名单”的做法,但都有严格的标准,而且会与相关部门(如安全、司法等部门)进行核准才能最终确定。一般涉及恐怖活动、恐怖组织、危害航空安全、裁定有罪或给其他乘客安全造成威胁的人,才会被列入“黑名单”。(记者张蕾)

【编辑:刘传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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