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对“大众文化”的“双刃剑”的用语,其发明的专利不是我。这里只想谈谈 “大众文化”的“正面功能”和“负面效应”,从这一角度出发说其是一把 “双刃剑”。
那么什么是“大众文化”呢?此前《辽宁日报》的几篇文章多有备述,不愿再赘言。应该特别提到的是“大众文化”一词经常容易与“文艺的大众化”、“把文化回归大众”等命题混为一谈,这实在是一种令人瞠目的误读。 “大众文化”是一个特定的概念,是由科学技术高度发展引出的话题,这一点中西方的情形基本上是一致的。在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科学技术尤其是电子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使大众文化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且越演越烈,因此笔者认为此时进行一次关于“大众文化”的讨论,正逢其时。
大众文化是后工业历史时期,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尤其是电子科学技术的出现,使人们得以把科学技术提供的声、光、色、电利用到文艺文化创作和制作领域,如电影、电视、电脑、流行歌曲 、卡拉OK、MTV、摇滚音乐 、网络传播和写作等领域,而后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文学创作不再是创作,而是“码字”,网络语言正向汉语进军;艺术创作构思,变成了策划;创作成了机械化、程式化的行为。电视的出现使家庭的概念发生了偏移,家庭再也不是亲人团聚的地方,而是放置电视的场所。想尽办法出名,成了涉世不深的俊男靓女们的人生目标,快男超女们接踵而至,电脑网络里出了芙蓉姐姐之后,又出了个凤姐,最近又出个“小月月”。在金钱和享乐等话语构成的电视节目里,有人竟“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浅薄、浮躁、无聊正浸润着一代人的灵魂。文化经纪人、专写绯闻的小报记者、书商、专栏写手、嘉宾节目主持人、小品演员、流行歌曲明星、电视节目制作者成了“大众文化”弄潮儿。人们关心的不再是更深刻、更为遥远的东西,而是出现在他们眼前的轻松的、转瞬即逝的快乐,感官上的愉悦,在观看肥皂剧中获得的解脱,在白日梦中获得精神上、心理上的“自慰”。
这时人文意识的守望者们不约而同地发现,这个时代变了,变成了平面化、无深度的 “读图时代”,变成了在“流行趣味”中获得快感的时代,变成了“感官总动员”的时代,即“大众文化”时代。由此,不难看出“大众文化”从它出现的那天起,就带有与生俱来的负面效应。在中国,如果说上世纪80年代表现的还不十分明显的话,到了90年代以后,尤其是当下在市场经济和电子科学技术走在交叉点的时候,这种负面效应表现得越加明显和突出了。这里只想从中国上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到来,文化产品借用科学技术手段来实现自己的商业目的这一简单的事实出发,来说明所出现的这一文化现象,也可以借用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话说,是一种“文化工业”现象。失去个性、模式化、批量生产,是这一时期“文化工业”产品的主要特征。追求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是其出发点和归宿。为此人们惊呼,我们当下的大众文化到底要到哪里去,“浅薄搞笑到几时”? “缺少内涵的东西还能走多远? ”对当下“大众文化”的忧虑已经成为了有识者的共识。
人们所忧虑的不仅是当年马尔库塞、阿多诺等法兰克福学派对大众文化揭示的负面东西,如标准化的“文化工业”生产,损害了艺术的个性,统化了艺术创作的创造性;大众文化产品模式化的生产缺少审美价值,由批量生产所产生的通俗性,消解了人们的审美能力;大量的大众文化产品挤占了人们对精英文化的阅读空间,削减了官方文化和精英文化的话语权等,这些现象在当下的社会现实中依然存在。文化(文艺)产品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有认识功能、宣泄功能、教化功能、愉悦功能等。不知何时,被简化为一种功能:愉悦功能。而且是唯一的一种功能。有的小品演员毫不掩饰地说,他在台上的目的,就是让观众发出笑声。笑,作为人类的一种行为,应该有其价值判断的,坐在宝马车里的笑,与果戈理所说的那种笑声:“你们在笑什么? ”“其实是在笑你自己”——这种发人自省的东西早已不复存在。
对大众文化的批评,除来自西马的以外,在英美西方国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认为“大众文化”是一种缺乏美学价值的商业文化,大众文化的生产者不是艺术的创造者,他们的行为不是一种审美理想的表达;2.认为大众文化阻碍了高雅艺术的发展,挤占了高雅艺术的空间,消解了艺术的个性和想象力,既平庸又媚俗;3.认为大众文化对接受者具有消极影响,由于其平面化、无深度感最终导致人们审美能力的退化和纯化;4.认为大众文化对整体社会的负面效应也是不可低估的,降低了社会整体趣味水平和文明质量。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大众文化亦然。大众文化的“双刃剑”性格其正面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娱乐功能和宣泄功能,抚慰功能和与此相联系的 “社会水泥”作用,还有我们正在着手整合的社会教化功能。之所以这样归纳,主要是出于下面的考虑:对大众文化我们应持以一种科学的态度,既有既定的立场,坚持社会主义主流文化的立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绳,又要采取宽厚和包容的态度。既不能捡到篮子里的都是菜,让人碰不得,又不能认为那是洪水猛兽而一棍打死。应本着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大众文化尤其是一些文艺样式、品种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的方法,进行必要的引领和疏导。
就拿娱乐而言,不能因为小品中出现了格调不高的东西就对小品另眼相看,也不能因为二人转中出现了非二人转的东西,就加罪于二人转这一艺术形式。再说一说宣泄功能。被美学家潘知常称为“当代青年的心理魔杖”的流行歌曲 (当然也包括摇滚),既宣泄了大众,也“塑造了大众”。对流行歌曲也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既然是一代人的“心理魔杖”,又“塑造了大众”,就应该好好地利用这一艺术形式,注入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
大众文化从它出现的那天起,对其就存在着这样一种认识:把它当成是当代文化民主化、平民化的标志。大众文化不仅为人们提供了一种由声、光、电、色所交织成的视听快感,还可以使人们在这种快感中,在“集体的梦幻之中”进行一场全民的狂欢,忘掉忧愁和不快,得到一种心理抚慰和象征性的满足。缓解了人在现实生活中的紧张和焦虑,强化了个体对整个社会的认同感和安全感,对社会的有序化起到明显的整合作用。从大众文化出现的那天起,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这一点看得是相当清楚的,如阿多诺和霍克海姆就干脆把这种由声、光、电、色编织的“文化工业”产品,称之为 “社会水泥”,“不断巩固现有的社会秩序”,但是,既然大众文化有巩固现有“社会秩序”的“社会水泥”作用,那么我们就可让其为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服务。
田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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