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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2·18”近亿码洋盗版教材案之谜

2011年11月10日 17:31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本报记者 邹韧

  9月29日,随着法槌一声清脆的敲击声,涉案码洋近亿元的“2·18”制售侵权盗版教材案,即北京鹏翔宏途图书有限公司制售侵权盗版教材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6名被告人6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万元至30万元。颇具戏剧性的是,这起盗版大案中的主犯陈春发虽然当庭认罪,但他却发出了“遗憾”的感慨:“没想到在撤退的途中被人放了冷枪。”

  为什么陈春发会有如此“遗憾”?他难道已准备“金盆洗手”?近亿码洋的盗版教材是如何被发现、侦破的?《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办理该案的几位主要执法人员,从而揭开了这起制售盗版教材大案之谜。

  “撤退”途中被人举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9年1月成立的北京鹏翔宏途图书有限公司,其注册的法人代表并不是陈春发,但他实际上是该公司的投资人——即幕后老板。在进行了两年的数额巨大的制售侵权盗版教材活动之后,陈春发积累了巨额利润,他为此兴奋,也为此心惊肉跳,他知道法律的眼睛在紧紧盯着他,因此,他开始尝试着把“脏”钱“洗白”。

  今年2月,正当陈春发在安徽开设分公司时候遭人举报,分公司没开成他却成了阶下囚。他感到冤枉,甚至认为是“在撤退的途中被人放了冷枪”。其实,他忽略了一个基本道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的高压态势下,无论何时从事盗版等非法犯罪活动,终究是会受到法律严惩的。

  发现窝点缘何按兵不动

  查办此案的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一队队长陈敬告诉记者,今年2月16日和18日,他们先后接到群众举报和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来的举报件,称北京朝阳区金盏乡有一个盗版图书库房,品种繁多、数量巨大,多为盗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的教材。接报后,总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暗访后发现,举报属实,案情复杂。为了彻底查清该书库内盗版图书的来源,经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领导研究决定,由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和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共同成立“2·18”专案组,由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王英偶担任组长,全力侦破此案。

  2月中下旬正值出版社春季教材征订的档期,一旦该库房内大量盗版图书流入市场必将给出版社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但要想彻底打掉这个盗版团伙,就需要一定的时间将整个案件的证据链落实。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的办案警官告诉记者,他们多次与案件涉及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进行沟通,希望他们能理解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并希望得到他们的配合。对于这个问题,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副社长旷天告诉记者,他们得知情况后起初的主张是先端掉库房,目的是怕好不容易找到的证据被转移。但在与公安沟通后,他们改变了初衷,认识到要想真正打掉盗版团伙必须追根溯源。随即同意了专案组暂时按兵不动,顺藤摸瓜,查出幕后老板的计划。

  据办案人员介绍,他们摸排暗访,整整一个多月没有休息。先后往返于北京、山东、广东、吉林等地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行程几万公里,最终发现多家涉案公司,其中最主要的是北京鹏翔宏途公司。

  鹏翔宏途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注册法人是陈文亮,主要经营图书发行。2010年2月,该公司在北京海淀区成立第一分公司,机构设置很健全很正规,共有财务部、业务部、采购部、库房部四个部门。主要从事电大教材征订、销售活动。其中征订、销售的教材大多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出版机构的教材,销售对象为部分省和基层广播电视大学。该公司经营策略很狡猾:正版与盗版混着做;两者间折扣差价幅度不大,使人很难察觉。他们对于那些单个品种数量较少的教材,一般就从出版社直接购买正版然后转手卖给学校;而对于单个品种数量较多的教材,该公司则采取从出版社购买正版样书再进行盗印,然后再以略低于出版社批发折扣卖给学校。而成立于2007年5月的北京骄龙伟业图书有限公司,主营图书、电子出版物发行,则主要为那些购买教材的单位开具发票。其法人陈文志,则正是鹏翔宏途公司的库房部经理,专门负责图书仓储和物流配送工作。

  经过对鹏翔宏途公司银行资金往来情况核查后,专案组发现该公司涉案金额较大,且手段隐蔽多样,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情况摸清后,专案组领导决定立即收网。

  幕后老板浮出水面

  3月29日清晨5点,专案组调集公安、文化执法、保安及出版社等单位,兵分两路,分别对鹏翔宏途公司第一分公司的办公地点及位于朝阳区金盏乡的库房进行突击检查。据办案警官介绍,当时仅公安就出动了40余人,共分成9个组。现场对涉案的23人进行突击检查,对其中的陈文亮、陈文志等1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刑事拘留。经核查该仓库内共有122种、共计151409册图书,涉案码洋近1亿元,所涉及侵犯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社有7家。后经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物审查鉴定,其中120种共计151177册图书系非法出版物。

  办案警官告诉记者,在对该公司几名主要负责人进行审讯时发现,这几人都先后提到了一个叫陈春发的人,称此人才是该公司的真正幕后老板,这立即引起了办案警官的注意。

  后经公安利用技侦手段查明,陈春发于2009年1月投资200万元,以被告人陈文亮的名义成立了鹏翔宏途公司,并在海淀区依斯特大厦租用了办公地点。通过电话征订的方法,向全国各地广播电视大学推销教材,并与陈文亮一同负责公司全面经营,该公司的回款中绝大部分是回到陈春发的个人账户上。至此,专案组决定马上对陈春发进行通缉。

  由于鹏翔宏途公司在安徽准备开一家分公司,而这家分公司已经准备就绪,负责人正是鹏翔宏途公司的业务部经理王雅玲,而陈春发则去给他们作辅导。办案人员随即进行了跟踪,并发现陈春发每天都要到银行进行提款转账。4月29日,就在陈春发像往常一样在一家银行进行提款时,被公安民警当场逮捕。

  很搞笑的一幕出现了,陈春发等涉案人员落网后王雅玲就躲到了她北京一个朋友家中。由于一直不见司法部门的“动静”,王雅玲仿佛如坐针毡。为了了解该案的实际进展情况,她甚至愚蠢地前往公安局进行打探,没想到被正在通缉她的公安当场逮个正着。至此,该案的6名主犯全部落网。

  低折扣当引以为戒

  9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将陈春发等6名被告人以侵犯著作权罪向海淀法院提起公诉。9月29日法院一审认定主犯陈春发犯侵犯著作权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其余5名被告人均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5年6个月不等、罚金人民币3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

  据办案警官介绍,以往像这类案件都是以“非法经营罪”入罪。但自从今年年初高法、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后,他们就要以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这就要求证据链扎实,经得起法律推敲,这也是他们前期办案中为什么要调查一个月的原因。

  在法院审理此案时发现,正规出版社发行教材一般是7.8折,而鹏翔宏途公司则以7.6折或更低的价格发给学校老师,而一些学校老师禁不住利益的诱惑,才让像鹏翔宏途公司钻了空子。办案警官告诉记者,在调查中很多学校领导并不知情,因为进货发票是正规的,卖给学生也是原价,因此,办案警官希望此案可以给教育界敲起警钟,学校能以此为戒,不让盗版再侵蚀校园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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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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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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