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瞻园石狮并非原配 系南京一大户人家门口石狮

2012年09月12日 15:13 来源: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瞻园石狮并非原配系南京一大户人家门口石狮
石狮复原照片。

  三年前,南京瞻园门口的一只明代石狮突遭横祸,被城市工程车辆撞碎,令很多热爱文物的南京市民扼腕叹息。昨天,记者得到消息,经过两年多“拉锯式”的索赔谈判,这只石狮已经于近日修复完毕,重新回到了瞻园门前。而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计划将在石狮周围安装石栏杆,以免其再受伤害。

  夫子庙景区的瞻园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于瞻园门口车流量和人流量都比较大,其门前的石狮和石碑先后“受伤”。2009年8月12日,南京东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中,卡车司机王某疏于观察,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瞻园大门西侧的石狮子撞损。

  据悉,石狮制于明代末年,距今已有400年。“徐达的王府门前一直有一对石狮给他镇守府邸,规模比现在的稍微小一些。文革时期,这对石狮因为‘破四旧’不知所终。上世纪70年代,瞻园作为南京的第一园林要对外开放,没有了镇宅的石狮怎么办?上世纪80年代,就把升州路一个大户人家门口的石狮搬了过来。”文物专家说,这对石狮虽然是从升州路搬迁过来的,但它和瞻园差不多是同时代的,也是明代的石狮。

  这样一只珍贵的石狮被撞碎了,令很多南京市民惋惜不已。

  2012年2月2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瞻园石狮受损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书认为:“本案受损石狮系文物,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历史性、唯一性和不可复制性,事故发生时王某系从事职务行为,故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作为石狮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太平保险公司、东部路桥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因石狮受损遭受的损失修理费180000元及石狮文物价值损失300000元,合计480000元。太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2000元的赔偿责任,东部路桥公司应承担478000元的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东部路桥公司和太平保险公司相继履行了赔偿,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委托南京博物院修复石狮的工作也随即展开。据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陈列部的李玮介绍:“石狮以前也曾经遭到损毁,但由于技术原因,当时是用水泥修补的。这次修复,我们把以前的水泥都剔除了,替换了一种更为先进的材料。”经过四个月的修复,8月19日,受损石狮完成修复并通过专家验收,于9月6日安装回原位,重新与广大市民及八方游客见面。李玮说:“后期的保护措施仍在继续,我们计划在石狮周围安装石栏杆,以免其再次受到伤害。”

  (王慧)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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