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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出台地名管理办法 老地名有望得到更好保护

2012年12月05日 14:26 来源:中国文化报 参与互动(0)

  “半湘街,一步两搭桥,三公里,四方塘,伍家岭,六堆子,七里庙,八角亭,九(韭)菜园,十间头,百善台,千佛林,万祠巷。”这段关于长沙老街巷名的顺口溜,相信每一位老长沙人都不陌生。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城市的发展,不少长沙的老街巷慢慢消亡,一些老地名也随之消逝在人们的记忆中。

  为了留住历史的印记、保护好历史地名,11月28日,长沙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沙市地名管理办法(草案)》,对地名命名、更名与销名、标准地名使用、历史地名保护等进行了新的明确规定。

  老地名里的“长沙味”

  作为一种信息载体,地名具有反映当地历史、地理特有现象的功能。湖南省文史馆馆员、长沙市地名委员会专家组成员陈先枢介绍,地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如长沙的“太平街”,太平是专名,街是通名。“长沙街道地名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它不仅反映了古代长沙城的历史、地理、交通、政治、经济、宗教、社会、文化、民俗等状况,而且呈现出无穷的文学韵味、高雅的艺术特质、丰富的想象力和诙谐的幽默感,体现了湖南人性格‘清慧而文’的一面。”陈先枢说。

  长沙老街的通名多种多样。民政部规范的城镇街道通名仅有“路、街、巷、里、胡同”等种类,而长沙老街的通名却五花八门,极具浓郁的地方特色。据20世纪80年代地名普查不完全统计,长沙纵横交错的l026条道路街巷中,通名为街的有144条,为巷的有253条,为路的有94条,为里的有l26处,合计617处,占全部街名60%。其余通名较多的有园、村、坪、桥、井、塘、湾、岭等。

  陈先枢介绍,这些街道通名的来由与形成,很大部分与城巿地理环境及历代王府、官衙、寺庙、园林的设置等有关。

  以历史人物名字为专名,是长沙街巷名称的一大特色。太傅里因西汉长沙王吴著的太傅(老师)贾谊故宅位于此而名;药王街相传为隋唐间号称“药王”的大医学家孙思邈晚年隐居之处;苏家巷与老泉别径街名的由来均与宋代大文学家苏洵的名字联系在一起,“老泉”即为苏洵的别号;朱张渡因南宋“朱张会讲”时朱熹、张栻二人经常同舟往返于湘江之中而得名;营盘街的由来与诗词大家辛弃疾有关,南宋淳熙年间,潭州知州兼湖南安抚使辛弃疾创建飞虎军,营垒所在的街道即为营盘街等。

  另外,长沙以山水为名的老街有东瓜山、金盆岭、望月湖、清水塘;以古井、古桥为名的老街有白沙井、水风井、丰泉古井、浏城桥、广济桥、一步两搭桥;以古近代园林为名的老街有松桂园、梓园、荷花池;以古城池地名为名的老街有兴汉门、小吴门、南门口、天心阁等。“从长沙老地名命名的规律、特点及其演变中,不难窥见长沙城市发展的历程和丰富多彩的都巿文化。”陈先枢说。

  老地名加速消亡令人忧

  根据1982年长沙市地名普查编制的《长沙市地名录》,市区共登记各类地名5344条,其中包含大量有历史传承的老地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城市建设的突飞猛进,新地名大量产生,老地名不断消亡。据粗略估计,《长沙市地名录》中登记的地名有10%至20%已经消失。

  长沙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处长何朝飞表示,近年来,长沙在保护历史地名工作中,坚持以“使用为主、注重传承”为原则,在自然地理实体命名中,能传承使用老地名的,尽量使用老地名。但由于无机制、无人员、无经费,长沙市历史地名的保护工作难以推进,大量消失的老地名目前没有得到有效保护,成为地名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难点。

  “老街巷消失后,别致的名字和所蕴含的故事也将不复存在。”陈先枢表示,1982年的《长沙市地名录》记录的长沙街巷共有1026条,而1998年出版的《长沙老街》中记录的长沙街巷仅有716条。“从上世纪90年代末至今,长沙因为拉通断头路、棚户区改造和商业开发等原因,至少消失了500条老街巷。”陈先枢惋惜地说。

  保护老地名 留住历史印记

  “一处老地名包含着一段故事、一种文化、一种理念,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老长沙人柳越华希望,相关部门要对历史上留下来的名路、名街、名巷进行全面普查保护,对消失了的街巷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如挂牌、立碑等方式,让后人也能知晓街巷的历史。

  《长沙市地名管理办法(草案)》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地名进行命名和更名。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应当按照国家、湖南省和《长沙市地名管理办法(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并且地名要符合城乡规划,反映当地历史、地理、文化和经济特征,尊重当地居民意愿,名实相符,含义健康。不能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和外国人名、地名及其同音字、近音字作地名;要用字规范,通俗易懂,避免使用生僻字;同类地名不得重名或者使用同音字、近音字以及形似字。对影响重大的地名命名、更名,受理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者组织专家论证。

  何朝飞表示,下一步,长沙市民政局拟根据1982年的《长沙市地名录》,组织各方力量对全市的地名进行新一轮普查,并建立历史地名档案。对普查中发现地理实体已消失的老地名和不再使用的老地名,酌情开展挂牌、立碑或其他措施予以保护。对列入历史地名保护名录且仍在使用的地名,原则上不得更名;确需更名的,应当由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听证会。

  “一座城市的高度,不在楼有多高,而在历史底蕴有多深。”陈先枢认为,对于长沙老地名的保护,首要任务在于依法办事。 “我希望《长沙市地名管理办法(草案)》出台后,能够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真正把老地名保护落到实处。”

  (黎 鑫)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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