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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幸存古墓挖出陶罐 专家推测被毁古墓也有文物

2013年06月18日 08:08 来源:信息时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新闻发布会上,中铁二局施工方负责人拿出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萝岗车辆段工程文物开估勘探工作报告进行对质(左图)。其中5月30日考古勘探报告内容和6月15日出现在考古现场的图纸有所出入(右图)。

  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林梦建 李慧燕 专题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徐敏

  昨日上午,广州市文广新局、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考古所等负责人再次前往古墓考古工作现场核查情况,在幸存的两座古墓中初步挖掘出了两个先秦陶罐,再次证实事发区域古墓确实有文物。在昨日新闻发布会上,文广新局仍将此事定义为恶性破坏文物事件,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表示,审查结果最迟三个月内将会公布。地铁公司称,施工方没有动机恶性破坏文物,并且提供了最新的勘测结果称6月14日施工范围并不在被毁古墓所在区域。古墓被毁事件仍旧“罗生门”。

  现场

  幸存古墓挖出先秦文物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事发现场,在古墓区看到初步挖掘出的两件先秦文物,再次证明了事发区域古墓确实有文物被摧毁的事实。记者了解到,在探方T2605M1内发掘出土陶罐一件,形状为侈口束颈圆鼓腹灰色的陶罐,经鉴定为战国时期文物。另外一件由于刚刚露出口部,尚不明确是什么器形。但出土文物探方并不在涉事区域内,涉事区域内露出来的古墓探方仍没有进行挖掘。

  “被推毁的五座古墓里面肯定也有文物,因为前秦时期的墓葬有陪葬品的习俗,但现在已经找不到了。”考古研究所所长冯永驱说。

  昨日上午,广州市文广新局副局长梁正祥和赵冀韬带领该局相关处室、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考古所等负责人,赴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萝岗车辆段建设工地大公山先秦文化遗址考古工作现场,对现场挖掘文物遗址保护的工作再部署。在新闻发布会上,文广新局再次把地铁推毁古墓事件定义为恶性破坏文物事件,将依法严肃查处。

  地铁

  出示新证据力证未挖古墓

  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地铁公司新闻发言人钟学军表示:“广州地铁是广州人的地铁,地铁没有动机恶性破坏文物。地铁公司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尊重事实。

  新闻发布会后,中铁二局华南地区指挥部指挥长李应战等人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勘测结果称6月14日施工范围并不在被毁古墓所在区域。“考古现场的图纸与报告的内容不相符合,经过勘探,我们6月14日施工的范围并不在被摧毁古墓的区域,而且考古所5月30日给我们提供勘探报告中对挖掘区域并没有显示有古墓。”中铁二局相关负责人赵先生说。

  目前,地铁方接受了古墓受到摧毁的说法,并且表示“痛心。”但地铁方坚称:“我们没有在古墓区内有过任何动工,即使古墓被摧毁,也应当追查到底是谁摧毁。”昨日,广铁二局施工方有关负责人透露,为了还原事实真相,今后不排除采取任何法律手段。

  据悉,目前中铁二局已经从总部派遣律师连夜前来广州。

  执法队

  案件复杂3个月内出结果

  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执法大队副总队长江南表示:案件已经立项,相关行政处罚的结果将会在最快的时间内公布,最迟三个月将会有回复。江南表示,案件非常复杂,因为施工方和考古研究所两方说法一直不能统一。“目前,我们执法队6人组白天晚上都在工作,案件已经进入了立项的过程中,接下来还要启动调查、取证等程序。”

  江南表示,如果涉事文物属于省级或者国家级的珍贵文物,施工方将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涉及刑事责任,则需要对此,考古研究所所长冯永驱表示:“等文物考古挖掘结束之后,才能邀请相关专家对文物进行评估。”

  据了解,广州市文广新局是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上级单位,对此,信息时报记者在发布会现场问及该执法总队有关负责人,如何确保调查公平公正,但该负责人并未作出回应。

  两个“罗生门”

  2009年还“没有文物”为何现在却有了?

  昨日,地铁方称,早在2009年的时候,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曾针对六号线二期工程所在施工地出具《考古调查结项报告》,其结论是:“经过严谨而科学的考古调查工作,我们在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工程施工范围内没有发现古代遗迹遗物,可进行施工建设。”

  “这份报告是当时六号线工程将要立项的时候,规划局安排考古所去勘探的,这份报告可以作为工程建设前的勘探结论。”地铁方称,并质疑为何当时没有文物,而如今却又有文物呢。

  对此,考古研究所证实了该报告的内容,但考古所称:“2009年的报告里面涉及的面积并不是施工之后的全部面积,当时他们只有17万平方米,而现在已经施工面积已经到了30万平方米。超过的面积我们并没有勘探过,现在勘探出有文物的地方正是在超过的面积当中,也是很正常的。”

  对此,市文广新局文物处处长刘晓明证实了文广新局确实在2009年的时候向地铁公司发文《穗文物581号文》提到规划范围没有文物,“但是2009年的那份报告里面还有一句话:“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文物,应当立即汇报文物部门。”刘晓明说。

  另外,刘晓明也表示,2009年的勘探报告中提到附近山岗上可能有文物,希望施工方要注意。而施工方的实际施工范围远远超出了原来勘探的范围。“其实,不管有没有在考古范围之内,施工方一旦发现了有文物,就应当马上通知文物部门,并且停止施工。”

  考古所到底有没有

  “索要200万元”?

  针对中铁二局施工方相关负责人黎志华称,广州市考古研究所相关负责人曾向施工方索要200万一事,昨日,广州市考古研究所主任张强禄回应表示,并不存在“讹钱”的情况。200万是合同经费的具体数额,堪探合同写明经费50万,发掘经费140万,加起来刚好约为200万,但都有签署合同的。目前50万考古勘探经费合同已经在5月21日签署了,而发掘经费140万是考古研究所拟定,该合同目前双方还没签。

  张强禄向记者出示了5月21日地铁公司和考古研究所签署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合同》,合同里明确了勘探经费为492855元,地铁公司将要在合同签订日后的1个月内向考古研究所支付60%的合同经费。在考古研究所向地铁公司提交勘探工作报告后的一个月内,地铁公司向考古所支付30%经费,余款待资料完成归档由政府单位指定终审单位考核完成之后支付。每次收到经费,考古研究所将向地铁公司提供《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昨日,广州市考古研究所所长冯永驱跟记者详细解释了考古挖掘费用的情况。考古勘探和挖掘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上、中、下。“在我们的考古挖掘过程中,经常碰到施工单位跟我们讲价还价。一般来说,我们都会采用中等的收费标准,如果对方还是觉得很为难的话,甚至还会降到下等的标准。”冯永驱说,地铁六号线的勘探费的合同施工方也多次沟通过。

  考古勘探和挖掘的费用,考古所一般分为三部分使用。“一部分的钱用来支出考古勘探和挖掘;一部分用来对出土文物进行研究,而另外一部分则用作后续保护经费。”冯永驱说。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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