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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30座历史建筑面临危机 均未被定为"文物"

2013年06月20日 08:2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下九路47-55号的骑楼只留了“门面”。

  海珠区鹤鸣四街的姑婆屋堆满建材。

  如何避免准历史建筑“惨遭毒手”?专家建议效仿香港举报即“冻结”一年

  “人们习惯于把建筑称作世界的编年史;当歌曲和传说都已沉寂,已无任何东西能使人们回想一去不返的古代民族时,只有建筑还在说话。”

  金陵台、妙高台被强拆,让那些尚未被鉴定为“文物”的准历史建筑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

  知情人士透露,在越秀、荔湾、海珠这些老城区,有近30座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未被重视,这些还尚未被“定义”为“文物”的建筑正面临各种危机。

  能为这些建筑提供保护的三份地方性规章《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和历史建筑名录目前仍未出台。在尚未进入规划部门“法眼”前,这些建筑如何避免“惨遭毒手”?

  文/记者莫冠婷、方晴、林亦旻

  图/记者黎旭阳

  走访

  民国气派姑婆屋

  两遭“无证抢修”

  海珠区

  穿过龙凤街的蜿蜒窄巷,一座有着近百年历史的民国老宅寂寞地留守在鹤鸣四街30号,它被隐藏在3米高的砖墙和帆布后,院落里建筑材料堆积如山。透过屋外搭建的脚手网架,风格特异的“回”字纹雕饰和红砖大柱依稀可见。两年前,这座老宅曾以其古典屏风、弧形旋梯吸引了一批本土文化爱好者的注意,如今,老宅成了危楼,在因无证施工、违章施工被两度喊停的危楼抢修后,已难见昔日辉煌。记者昨在现场看到,老宅内仍有施工人员。

  记者从龙凤街道办事处了解到,老宅产权现属海珠区国资局,委托街道下属的社区服务中心进行管理。2011年4月,老宅的房屋整体危险性被评定为“C”级,需要进行全面修缮。今年1月底,社区服务中心委托广州市仲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动工修缮。4月,龙凤街道城管执法队巡查发现老宅工程未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属于“无证施工”,且存在飘台违章,后二次查封。经双方协议,增建飘台将被拆除。

  据街道方面表示,该工程属于危房原状维修抢修工程,不影响建筑外立面。但对照摄于2011年2月的老宅照片,不仅增建了违章飘台,一度宽敞明亮的二楼露台还被水泥砖围起,昔日的古典屏风、弧形旋梯或已不复存在。

  下九路百米骑楼

  砍坏身子只留头

  荔湾区

  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是2000年广州公布的第一批历史文化保护区。记者发现,下九路37号至55号,长约100米的一排骑楼被拆得只剩下“外立面”。这条长约百米的骑楼被临时围闭,在上下九步行街的主干道上格外显眼。

  围闭区域约为250平方米,被间隔成十余个商铺铺位,上有广告布遮蔽,张贴在工地外的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显示,施工临时占用日期从今年4月19日至7月17日,原因为该路段的骑楼加固保护顶。

  然而,从这些骑楼背后的施工工地围墙缝隙可见,整个骑楼群只剩下两大块骑楼样式的外立面。骑楼受损严重,不少砖石掉落,整个骑楼群由靠马路一侧搭起的铁架支撑。居民冯先生介绍称,这个工地大约在4个月前动工,总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以后可能只剩下沿街一段可以看到骑楼的外墙,里面现在都被挖空了,估计以后要建房子。”

  追问

  拆不拆 如何取舍

  据了解,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广州中心城区很多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都被纳入卖地范围,至今已批未建项目约千宗,市内类“金陵台”地块还有12宗。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郑力鹏称,历史建筑的认定涉及“取”和“舍”的问题,有时忍痛割爱也不奇怪,不可能所有的旧建筑都要保留。“保护是有代价的。政府在批地的时候,应该考虑到赔偿的问题,批复不能太轻率。”

  汤国华教授(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和郑力鹏教授均提议,可参考香港制定《暂定古迹条例》的做法。条例规定,只要有民众举报有人拆除古建筑,无论是不是文物,政府都规定1年内不能动,在此期间甄别及认定其价值。该条例可最大限度保护文物,兼顾开发商利益。

  保不保 谁来担责

  汤国华教授建议,在广州历史建筑保护体系尚未健全前,文物部门应暂时担起保护准历史建筑的责任,因为文物部门有权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等体系健全后,再逐一鉴定是否为历史建筑。

  他还表示,保护历史建筑是政府、市民的义务和责任,其中也包括开发商。开发商在历史文化名城核心保护区开发,就要承担风险,发现新的历史文化遗产,就有保护的责任,开发强度要相应降低。换句话说,新的保护规划会不断出台,开发计划也要跟着改变,这种“损失”开发商也要负担一部分。

  立法

  相关办法名录即将出台

  《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自2003年启动至今已有10年,但一直未公布。一位曾参与制订该规划的专家表示,该规划已上报市政府审批,同时也在不断完善。但赔偿问题是最大顾虑,“过去一直是模糊处理,一旦公布实施,每项政府都要按照规定进行赔偿,因此目前仍‘悬而未决’。”《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今年1月6日进行公示后,目前正上报市政府审批。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近日将送名城委审议之后公示,有望最快公布。对此,郑力鹏教授表示:“保护办法应赶在保护名录前更快公布实施。”

  记者昨天就此问题向市规划局求证,该局表示目前正在加快工作,但尚未给出明确时间表。

  部分告危的准历史建筑名单

  越秀区

  西湖路骑楼 (大佛寺旁)

  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秘密联络点

  中山四路骑楼二楼广州兄弟图书公司旧址

  荔湾区

  永春园旧址

  海珠区

  南田路仁和直街月庄苏公祠

  龙溪南首约45号-1

  联鹤新街2~10号

  鹤州直街55-4

  前进路54号-30

  前进路54号-28

  龙凤街鹤鸣四街30号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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