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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如何重建引热议 支招:不妨引入民间力量

2013年07月22日 10:5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澳门卢家大屋 有150多年历史的中式大宅,由澳门文化局于2002年复修,并列入澳门历史城区,目前长期开放,定期进行历史文化展览。

    佛山岭南新天地   祖庙东华里一带保存着广东最完整的明清建筑群,目前由开发商打造,引进大量国际品牌,成为当地一大休闲消费商圈。

    广州联合书店   原为中华书局广州分局旧址,2009年由香港联合出版集团出资修葺这座六层高的百年骑楼,成为闹市中一家人文气息甚浓的书店。

    香港景贤里  建于1937年的红墙绿瓦古宅,2004年业主有意清拆重建,其后政府对业主进行补偿,并获得同意进行修葺活化。目前,景贤里定期开放给香港市民参观。

    对于古建筑如何重建、修复、维护等问题因妙高台、金陵台被推倒一事再次成为城中热话。

    2009年,曾有一座古宅与“两台”命运相似:被大排档进驻的豪贤路区家祠被下令恢复原状。然而,这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在空置四年后由于疏于维护,其中一座附属建筑轰然倒塌。前车之鉴说明,让市民“重见古建筑”应在保护之后有可持续的活化机制。

    垂垂老矣的古建筑要真正地被运用起来,方能成为我们生活里一种鲜活的文化,发挥其文化价值。然而,活化古建筑存在着哪些障碍?如何才能更好地活化古建筑?港澳地区是否有可以借鉴的例子?活化之路应该走文艺范还是商业范?这些问题值得被进一步讨论。

    文\本报记者 王睿

    政府补偿缺失让“活化“陷困境

    老建筑的活化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相对少量的文物活化,一类是相当大量的历史建筑活化。“由于文物受《文物法》的保护,用途上的变更或者内部结构的改变都是不被鼓励甚至禁止的,加上文物的产权多姓‘公’,文物部门经费不足也导致活化空间极小。所以,古建筑一旦被定义成文物便相当于“冷冻”掉了,相反历史建筑才有更多活化的空间。”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系系主任王世福说。

    但这些历史建筑产权复杂,相当大部分姓“私”不姓“公”,业主的活化意愿就成了成败的关键。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古建筑修复专家汤国华说:“为了尊重产权人的意愿,可以不强求建筑的活化,但要保证建筑的安全,不能因为一家不安全而影响邻居的安全,一家倒塌而影响整个历史街区的格局和风貌。”而王世福则认为,广州老城区历史建筑的物理状态比较低劣,多是过度使用缺乏维护的原因,比如外租作为批发市场的仓库等。在他看来,私人业主对历史建筑的付出跟收益应该相对应的,如果租金收益能向建筑保护上还原,活化的情况会好很多。

    另外,由于早期政府的保护缺位,被拍卖的商业地块里包含单体历史建筑。但当开发商多年后要开发,政府又基于舆论和民间的压力叫停项目。然而开发商的损失却没被弥补,直接导致这些保护项目被“烂尾”。如果有政府力量兜底,与企业形成合力,历史建筑的活化不至于陷入困境。

    汤国华补充说,历史建筑的活化缺乏相应指引,陷入“无法可依”的尴尬:“除国有产权的文物建筑用作博物馆、展览馆等公益事业,集体产权的文物建筑用于宗教、祠堂外,私人产权的文物建筑少有具体使用指引。每栋历史建筑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不同,因此对里面的历史建构保留程度也会有所不同,改造过程中必须有具体的指引。只有随着法规的健全,才能让历史建筑活化起来,活在市民生活中。

    Q1: 历史建筑活化靠政府?靠民间?靠企业?

    汤国华: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利用,政府要起主导作用,而对历史建筑的保育和活化,政府是指导,给政策,主要还是靠民间的力量,政府主要负责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公共设施进行改善和优化。

    香港政府属下有规划署、屋宇署、康文署、古物古迹办事处等多个与历史建筑活化有关的行政部门,还有历史建筑活化专员办公室,负责历史建筑活化宣传、协调、招投标等工作。所有活化政策、指引和计划都在网上公开,另外还设立“文物探知馆”,展示活化方案,邀请市民提意见。广州也应该这样,让市民参与历史建筑保育与活化的讨论,给市民表决权。

    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要靠两种人:有心人和有钱人。广州能否搞个试点,由有雄厚实力的企业按照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利用的法律法规做个样板,这是我们所期待的。

    王世福: 文物可以动用公共财政,由文物主管部门来实施维护和管理,而历史建筑则难以依赖公共财政。同时,历史建筑量很大,即使政府征购下来,如果作为商业用途,政府作用的公共性就迷失了,况且,收购那些历史建筑本身成为一个公平问题。因为政府的公共属性,会跟产权的私有性、目标的商业性产生冲突。如果政府买下来后,做老人院之类的公益用途是可以的,可是要考虑后续拆迁安置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广州财政不能全部用于历史建筑。公共用途只是活化的一部分,我们希望的活化是让历史建筑融入我们现实的社会和经济生活。

    Q2: 佛山岭南新天地的模式是否值得借鉴?

    汤国华:在旧城区,为了保留和延续历史文化,适当开发一小片旅游区,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像佛山岭南天地大面积拆除和永迁原住居民搞房地产开发,只保留少量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作为旅游景点的做法,就值得研讨。

    王世福:佛山岭南新天地和上海新天地是在小保护区之外,利用大用地实现开发利益的。但以广州恩宁路项目为例,并不具备平衡利益的开发空间,相当于开发商可能是不能获利的,甚至投入更多,这就需要长期的风险分担。上海新天地当年做保护修缮时,根本没有人预料到会赚钱。但是基于价值观的认识,对历史街区商业活化项目应该不会是亏本的生意,因为它具有稀缺的文化价值,只是不符合当今房地产开发的计算方式而已。

    Q3: 历史建筑活化,如何避免走样?

    汤国华:广州一些历史建筑的活化做得不是很好,比如新河浦和华侨新村,因为缺乏技术指引和行政监督,历史风貌被改得变了样。内部如何改造,私人物业有它的自由。但是历史建筑外貌的改变必须服从整个街区的规定。广州北京路的联合书店活化得不错,但这只是一个点,最好多些点,形成活化得好的街区。在内容上,广州可以整合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的资源,串联成有旅游价值的历史文化街区。

    王世福:荔湾区有一些历史建筑把几栋老房子整合起来改造成休闲酒店、客栈。很多西方的历史城区也是这种模式,通过私人业主对古建筑的改造来迎合新需求,但目前在广州还不够普遍。其实该讨论的是活化到什么程度叫活化?公共性最高的是变成一种文化设施,比如说博物馆、展览馆;商业性多一点的就是酒吧、餐厅等等;再极端的就是夜总会、蹦迪。但是很多历史建筑是住宅性质,商业化的经营会出现干扰周边、排污扰民等负效应,这些问题不妥善解决好,商业的活化就不是很合适。

    Q4: 政府和民间保护历史建筑有进步吗?

    汤国华:12年前炸毁广州体育馆时,几乎没有反对声音。今天发生强拆历史建筑事件,就引起政府和群众的强烈谴责。随着时代的发展,古建筑越来越少,人们就会回头看,我们应该留下什么文化遗产给我们的后代。

    王世福:这些年政府动用了公共财政去修正了一些案例,虽然没有达到最理想程度的活化,但至少做出了一些保护措施。比如妙高台、金陵台最后用强硬的态度去让它复原,虽然复原本身有争议,但是态度是符合保护精神的。广州跟全国很多地区比,至少老城区的肌理还有相当规模的存在。城市建设没法走回头路,我们应该包容现状,但不要继续建破坏历史的高层建筑,应把现有的肌理用活化、保护的方式向好的方向引导。

    “活化”不妨

    引入民间力量

    练洪洋

    唤醒历史文化建筑,确实是一个大课题。古旧建筑,产权复杂,多半是私人物业,不能用行政命令;若靠政府兜底,钱是一回事,买下来怎么处理也困难重重。一些有商业价值的,尚可走商业路线,缺乏商业价值的,又该怎么办?历史文化建筑活化,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处理,多条腿走路。其中,有一种力量不容忽视,那就是民间力量。

    以香港雷春生私宅——唐楼保护为例。数年前,香港政府接手这座有着80多年历史的宅子,也想过各种办法,最后决定交由社会非牟利机构来营办。消息传出,有32家非牟利机构前来竞标,开酒吧、办旅馆,什么点子都有,最后香港浸会大学胜出。他们的办法是,在建筑内开出3间诊症室,靠中医把脉和底楼卖凉茶支撑日常开支及保育成本,其余面积用以展示雷生春历史、中医药发展和凉茶制作工艺,天台的迷你小花园还种下50余种中药植物。头两年,香港政府给予上限500万元资助,用以减轻营运之初的成本压力。

    民间力量在活化历史文化建筑的优势在于,民间组织拥有财力、人力与智慧,他们比政府官员更懂市场,更容易找到生存之道。于政府而言,引入民间“活水”,既保护了历史文化建筑,又节省了财政支出,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政府部门要做的事,一是用眼,盯紧。利用合同约束介入历史文化建筑活化的民间组织,保证其将保护放在首位,而非当成牟利工具。二是用手,扶持。对于非牟利性机构接手历史文化建筑活化过程可能存在的财政问题,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适度支持,毕竟保护历史文化建筑更多的还是政府责任。

    更进一步,哪怕是营利性商业组织,只要找到有效的约束、监督办法,让他们循规蹈矩地活化历史文化建筑,也未尝不可。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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