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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探路古建产权流转 出招破解古村落保护问题

2013年08月30日 16:07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资金投入和古建筑产权流转一直是困扰古村落保护的两大难题。日前,江苏苏州首次提交审议的《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为破解这两道难题提出了办法。

  《条例(草案)》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出资、捐资、捐赠等方式参与古村落的保护。不过从实际来看,政府资金仍然是古村落保护的主要投入来源,因此《条例(草案)》提出,古村落所在地的县级市(区)政府应当设立古村落保护专项资金并制定相应使用管理办法。而在古建筑产权流转方面,《条例(草案)》明确规定主管部门可根据保护需要依法调整规划,使得古村落内的古建筑可以通过非农建设用地方式流转或者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后依法出让。(记者苏雁 通讯员宗文雯)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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