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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实施法规保护2220多年古灵渠

2014年03月03日 09:28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渠保护办法》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经历了两千多年风雨沧桑的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古灵渠,其修缮保护工作已经有法可依。

  被誉为“世界古代水利建筑明珠”的灵渠,距今已有2220多年历史,工程主体包括铧嘴、大小天平、南渠、北渠、秦堤、陡门等,设计精巧,沟通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与四川省的都江堰、陕西省的郑国渠齐名,是目前世界上保存最完整的古代水利工程之一。

  正式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灵渠保护办法》,将灵渠水利工程文物本体及其各类伴生的历史文化遗存和自然景观纳入保护范围,对灵渠古建筑和文物保护、河道渠道及其相关支流管理等方面,提出“遵循保护为主、严格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加以保护。自治区统筹安排灵渠保护专项资金,用于灵渠的保护、管理和修缮。灵渠保护修缮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并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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