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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院院长许江:全社会都要有对文化的敬意

2014年03月14日 15:43 来源:中国艺术报 参与互动(0)

  名人书画造假,古已有之。但是,随着书画收藏市场的升温,销售假字画的情况已经越来越普遍,并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产业链。业内人士指出,传统文化街区、古玩市场、书画艺术聚居区、旧货市场、宾馆饭店以及一些网络书画销售平台,书画产品鱼龙混杂,假书画交易集中。面对书画造假猖獗却没得到有效治理的状况,每年的全国两会上都有艺术家呼吁制止这种行为。近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艺术研究院油画院院长杨飞云和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美协副主席、中国美院院长许江,分别请他们就如何看待书画造假等问题谈了各自的看法。

  杨飞云:希望能通过法律的形式遏制书画造假现状

  说到书画造假,杨飞云有些无奈,因为他本人就受到过侵权,甚至有时学生会突然找到他,告诉他又在什么地方发现了一幅他的画,但肯定不是真迹,找到一看,果然很差。杨飞云说:“有的仿得简直是个笑话,造假的人水平太低,买画的人鉴别力也需要提高,起码要让专业人士或者是画过画的人去鉴定一下。有时一些小拍卖行卖的很多是假画,而且模仿手法拙劣,甚至完全不像,却标着我的名字。偶尔会找他们交涉,但根本不被搭理。网上也会出现很多假画,我告知网站方面删掉,但不知道为什么对方就是不删,有的画甚至已经卖掉了。 ”

  这样的事情,有些让艺术家哭笑不得,有些让他们感到无能为力。所以在这次全国人大会议上,杨飞云提了一个建议,希望能通过法律的形式遏制书画造假现状。他说:“国际上的情况我不是很了解,但中国的拍卖法中有一条是拍卖行不保真,这给造假者留了后路。打击书画造假,能不能从源头上想想办法?否则完全靠自觉、靠作者维权,或者依赖社会公德,都比较难解决。 ”

  在杨飞云看来,艺术品作为精神产品,是美感、情感、哲思的艺术综合表现,如果大量假冒的、低级的文化产品充斥市场,其危害性比制售假药、假食品还要严重,因为它损害的是人们的价值观与审美标准。杨飞云指出,人们吃了假药、假食物,中了毒马上就可以制止,但是艺术品造假,毒素是在无形中向社会蔓延,毒害的是社会的诚信、学术的标准与审美品格的追求。因此,假冒的文艺产品侵害的不单是知识产权,也不仅是一两个艺术家的物质利益甚至个人名誉,或者是白白受损的藏家利益,而是对社会精神层面带来的极大的负面影响。

  面对书画市场上的造假现象,书画家该采取怎样的行动?曾经有这样一段佳话,说的是凡有人拿着冒充的启功先生的书法去请他鉴定,启功先生一律诙谐地说: “这幅字比我写得好。 ”对于书画大家这种包容的态度,杨飞云说,启功先生深受中国儒家精神影响,他所展现的包容态度体现了中国文化包容性的一面,但也是无奈的说法,或许是从包容的角度使仿造者心生内疚,其中含有很深的批评,却又不是针锋相对的。

  杨飞云个人感觉,如果是学生以研究绘画为目的以假乱真的临摹,有明显标示,这样做是允许的。但如果署的是艺术家的名字,还临摹得很差,这就完全是造假、欺骗。他说:“欧洲有很多摹本,标注很清楚,有的还带有个人研习的风格,并不完全是原作复制,这样的作品一样有保存价值。又比如张大千就画了很多可以乱真的石涛作品,有时甚至瞒过专家,他感到的是自己对崇拜的画家学习研究所得的成就感。但是,如果是以卖画为目的冒名顶替,这就变成了另一种性质。临摹的底线是署名要清,如果有人喜欢,可以出售,但也仅仅可以包容到这一步。 ”

  许江:全社会都要有对文化的敬意,只有这样才会从根本上杜绝造假之风

  在许江看来,现在中国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一个核心规律就是利益驱动,以逐利为目的,因此市场经济带来诸多盲区。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要强调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尤其要强调提高道德水准,要通过发现文化所包含的诸多优秀品质,倡导对文化应有的敬意,心中有了敬意,人们也就不敢轻易造假了。

  许江说:“我比较反对用消费这个词。因为文化不是用来消费而是用来欣赏的,文艺是冲着人心去的。到博物馆看一幅画,我不一定要拥有它,看了一眼,心里就有了这幅画,可能我的收获比这幅画的拥有者更多,所以文化不要轻言消费。我们敞开心扉去接受艺术品,让一幅画、一首音乐和一场演出同我们心灵一道提升。我觉得这是文化的内涵。 ”许江觉得,现在人们谈文化消费太多,这本身也造成了制假售假的事端。面对书画品造假问题,许江提出要从心灵入手,全社会都要有对文化的敬意,只有这样才会从根本上杜绝造假之风。

  许江指出,启功先生的从容淡定值得人们提倡和欣赏,但也不能完全息事宁人,把这些不当一回事,因为这些丑陋现象背后体现的是一种人心。他说:“希望今天的艺术家,首先自己不要逐利,画真正好的艺术品,画对得起历史、对得起时代、对得起大众,也对得起市场的艺术品。 ”

  在假作品之外,许江还指出了一种造假现象,那就是过度包装。在许江看来,艺术家不能轻易以大师自居,而应该站在艺术的高点来审视自己的创作,对艺术要精益求精,山外青山楼外楼,相对博大的历史和浩瀚的世界,当代艺术家的创作实际都是很微末的。因此,艺术家对自己要严格要求,不断学习,不要被世俗的眼光左右,也不要因为市场的需求与哄抬就虚妄地觉得自己真就取得了多么了不起的成就。现在很多艺术家喜欢做夸大宣传、虚假包装,假的东西自然会不胫而走。许江说:“我觉得今天讲打假、讲维权,首先对艺术家的创作要有尊敬,因为创造很难,模仿很容易。文艺界也应该形成良好的评论风气,这种评论是鉴证,从真正的思想、历史的角度来鉴证原创,给予历史定位。 ”

  链接

  华夏第一拍卖案

  1995年,在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举办的秋季书画拍卖会上,浙江绍兴中澳纺织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定林以110万元拍下了张大千的画作《仿石溪山水图》 。由此也引发出中国书画市场中一桩号称“华夏第一拍卖案”的官司——张大千《仿石溪山水图》真伪之争。谢稚柳凭借与张大千几十年的交往,确定此画为真品,并出具了亲笔鉴定书。此画因右侧有谢稚柳的题跋,左侧有著名鉴定家徐邦达的题跋,遂被认定为真迹。后王定林来到北京找到徐邦达,徐邦达认为作品上的题跋属于书画作伪中典型的移花接木,鉴定该作应为摹本。于是,王定林以此要求拍卖方退画,但遭到拒绝,为此王定林先后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持续数年,在谢稚柳去世后的1998年, 10余位专家受托对张大千的《仿石溪山水图》进行鉴定,最终认定其为赝品,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败诉。

  吴冠中书画拍卖真伪案

  当年,“吴冠中书画拍卖真伪案尘埃落定”上榜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布的“2009年拍卖业十大事件” 。在“吴冠中书画拍卖真伪案”中, 2005年以230万元巨款成拍的署名为吴冠中的画作《池塘》 ,却被吴冠中认定为伪作,并在外裱玻璃上题写“此画非我所作” 。为挽回损失买画人苏敏罗将北京翰海拍卖公司以及委托人一并告上法庭。2009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拍卖公司针对讼争拍品真伪瑕疵所做出的免责声明具备了中国《拍卖法》所规定效力,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对此,中拍协认为,该案的终审判决对文物艺术品拍卖领域的案例有着重要示范作用,不仅维护了《拍卖法》六十一条的尊严,而且再次确认了依据拍卖法行使不保真权力的合理性,使社会对文物艺术品真伪鉴定问题的特殊性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与此同时,拍卖行业也必须不断自律,防止对真伪免责条款的滥用。

  画家史国良打假行动

  2006年,画家史国良发现在北京传是公司举行的拍卖会中有其伪作,随后致电该公司要求撤拍,未果,后史国良将其告上法庭,要求道歉。对于这场假画官司,史国良曾坦言:“经过努力终于算是赢了。我接受了道歉,但我觉得并不是一个特别让我满意的结果。 ”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随着中国艺术市场逐渐升温,参与造假活动的人越来越多,甚至形成集体化、产业化,因而牵涉到很多人的利益,如若触动其中一环,就会反弹把矛头指向打假的人。画作真伪画家本人说了不算,却要由其他机构鉴定确认,这非常荒谬。由于我国拍卖法的不健全,画家的权益和知识产权、著作权得不到充分保护,买家的利益也由此容易遭受损害,多重因素结合在一起危害很大,由此画家应当出来维权。就此问题,他还在新浪上开设了博客打假,并号召其他画家一起行动起来,与假画斗争到底。

  金涛

【编辑:上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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