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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界“搅拌式抄袭"难界定:只扒桥段 来回拼贴

2014年05月16日 11:18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梅花烙》剧情+《鹿鼎记》身世+《还珠格格》主角=《宫3》。”琼瑶抗议于正新剧《宫锁连城》抄袭,使得编剧行业的抄袭现象成为近期关注焦点。早在琼瑶的公开信发表前,就有网友指出,《宫3》中的人物命运和人物设定与 《梅花烙》如出一辙。似曾相识并非荧屏新鲜事——几年前,《宫1》播出时,也被发现与台湾偶像剧《流星花园》雷同,只不过人物背景穿越到宫廷。记者 施晨露

  电视剧容量大,一部剧可以“融合”几部剧的影子,这种“只扒桥段(被借用的影视情节或片段),来回拼贴”的手法,令对于“抄袭”的界定也变得模糊起来。业内称之为 “搅拌式抄袭”,即从不同剧里“扒”出桥段搅拌后就成了一出新剧。

  可叹的是,这类拼贴式新剧集各类“狗血”桥段于一身,收视率还不低。所谓商业成功令艺术的操守变得无足轻重,有网友戏言:不想当裁缝的搬运工不是“好编剧”。假若电视圈内尽是此等编剧,长此以往,荧屏怎么还有精彩好故事!

  剧本故事梗概一样算抄袭吗

  在琼瑶的公开信之前,“拼拼凑凑又一剧”几乎是编剧圈潜规则。曾与于正合作过的编剧李亚玲在微博中表示,五年前,于正就动过效仿《梅花烙》的心思,“2009年合作《大丫鬟》时,于正就要求我把《胭脂雪》副线和《梅花烙》主线结合起来写成一部戏给他制作。他还说,只要比例不超过20%就不算抄袭,比如把20集的戏份全抄了,只要扩充到100集,就不会被追究。”

  业内一位资深制作人坦言,这种情节构思上的相似在法律上很难被界定为抄袭,“把背景换掉,只扒人物关系,桥段来回拼贴,不做连续拷贝。这样的事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香港经常发生,就是向好莱坞扒桥段。”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对智力成果包括对与思想和事实的表达,但不包括思想和事实本身”,作品的创意、构思、主题都属于思想部分,不属于表达。两部戏的剧情一致相当于故事梗概或大纲一致,但电视剧最终形成的文字作品是剧本,故事梗概只是“半成品”,半成品一样,能算抄袭吗?这就给裁缝式编剧制造了空间。

  在好莱坞,任何一个故事最早的框架和人物设置是最重要的,美剧找到投资前,往往就是一个人写了一页纸、一个大框架,上面是几个人、什么关系、戏剧点在哪里,制片人再拿这张纸找编剧团队编。这张纸上的创意是一部剧最有含金量的。“于正的剧其实就是这‘一张纸’的内容雷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编剧说,“创作人看到与自己作品相似的作品时,很容易分辨出是借鉴还是抄袭,是无意抄袭还是主观刻意。琼瑶的名气较大,发公开信可能有利于维权;对普通创作者来说,面对抄袭大多只能无奈摇头。台词一样、桥段一样,人物关系、情节设置一样,算不算抄袭?没有明确规定,只能靠道德自我约束。”

  为何“雷剧”仍不乏追捧者

  《宫3》首播取得1.5%的收视率,发生抄袭风波后,收视率不降反飙至2.45%。为什么涉嫌“抄袭”仍有市场、“雷剧”仍不乏追捧者?

  虽然多次被指责 “抄袭”,但凭借高收视率的作品,于正在电视剧圈已有了地位。在他看来,第一步当然是收视率高,投资方能卖钱,编剧才能把名声做大;如果连第一步都做不到,其他就别提了。对此,中国电影文学学会理事、国家一级编剧胡月伟认为,影视作品中的抄袭、剽窃现象早就存在,近两年尤甚,主要是制作公司和编剧急功近利,不愿从生活源头汲取灵感。

  这种“搅拌式抄袭”到底算什么?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顾晓鸣认为,有一种艺术手法就叫拼贴,如美术上有人把报纸的碎片拼贴成画。拼贴是否构成抄袭,关键是作者拼贴后的内容有没有创新。《闯关东》、《生死线》制片人侯洪亮认为,评价一个作品或一个编剧、演员、导演,并不在于这个剧挣了多少钱,而在于作品是不是有新的突破。“一个编剧如果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收获的可能会是暂时的利益,但会丢掉做编剧最重要的两样东西:能力和名誉。”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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